78.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79.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80.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81.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8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晶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8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84.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8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86.食品标识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所用外文不得小于相应的中文,但注册商标除外。(×)
8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8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
89.企业可以根据具备的检验能力确定出厂检验项目。(×)
90.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91.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
92.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检验。(×)
93.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
94.除不可抗力外,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
95.企业未在证书有效期内提出换证申请,拟继续生产食品的应当重新申请,重新发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96.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9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均属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规则和标志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98.企业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和编号。禁止伪造、变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99.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
100.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原许可机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核查和检验。(√)
101.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审查组指定的检验机构。(×)
10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制作加工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103.设备核查应核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请人陈述第十一条的申报生产能力和企业拥有的生产设备数量、参数。(×)
10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2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105.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106.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以后,无需再进行健康检查。(×)
108.细菌性食物中毒多见于夏秋季。(√)
109.检测食品中的大肠菌,其卫生学意义是作为食品受到肠道致病菌污染的指示菌。(√)
110.不同批次的食品可以共用一个检验合格证。(×)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分别自(A)起施行。
A、2009年6月1日2009年7月20日;B、2009年6月1日2009年8月1日
C、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20日D、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1日
2、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A)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A、食品生产;B、食品流通C、餐饮服务D、食品销售
3、《食品安全法》规定,(A)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