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⑵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⑷各种安全制度。⑸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⑹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⑴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⑶安全检查、巡查记录。⑷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⑸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⑹奖惩情况记录。⑺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9、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10、建立健全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学生进出须持有关手续,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办事人员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和完备的登记手续,且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小孩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行迹可疑的人员严禁入校。
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11、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管理员会同保卫科,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
1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勤俭办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学校食堂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
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
14、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阅览室、小卖部等)所对应的处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政教处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5、建立健全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教务处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器材及教学场地的桌椅、门窗、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等部位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所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要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四、各部门职责
1、学校成立保卫科,选配责任心强的年轻教师担任保卫工作,保卫科隶属于政教处,对校长、分管校长、政教处负责。成立应急小分队,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2、建立校园视频监控工程,提高视频覆盖率,实现校园视频监控无死角。
3、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体系,成立心理健康咨询室,确保有必要的办公条件,有专人负责并开展活动。
(四)明确部门职责
1、教学安全、体育设施安全
(1)教师认真组织教学,加强安全意识,建立班级点名制,作好日志记录,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做好上课期间的楼层管理,严禁学生自由出入教室,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对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帮助。
(2)各任课老师在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3)体育课上开展准备活动,做好运动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课程目标上课,严禁放任自由,上午第四节课体育课不得提早放学,消除安全隐患,体育器械(包括固定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信完好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发生。
(4)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安全。要求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因管理不当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2、学生安全及安全教育
(1)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跳皮筋,严禁攀爬扶栏等危险区域。
(2)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组织法制报告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等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安全教育的记录和总结工作。
(3)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做好每天学生的就寝人数统计、记录,对缺寝学生及时联系其班主任、家长,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处理,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4)每学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保证演练效果。
(5)指导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6)负责学校各类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政教处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并有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场所,不组织学生前往。
(7)指导班主任老师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将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践踏的教育不断深入,深入寝教室检查,禁止乱拉电线,定期检查寝室内电器设备、电线。
(8)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①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②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
③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④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乱拉电线,不到没有安全设施的池塘、河流湖泊游泳,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