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毕业生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
3.登记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没有内容填写,可写“无”。
4.“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本人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5.“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兄妹等)。
6.“个人简历”应自小学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生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7.“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8.“何时何地在何处受过奖惩情况”是指毕业生在我校学习的奖惩情况,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如无该项情况则应填写“无”。
9.“自我鉴定”内容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要求如实具体反映: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和表现。
(3)端正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表现。
(4)学以致用的情况。
(5)材料包括在校情况和上岗情况。
10.“班级意见”由各系(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各毕业班班主任填写,主要鉴定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班主任签名或加盖印章。
11.“系级组织意见”由系(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2.“校级组织”鉴定由系(院)汇总后统一到学工处审核,并有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3.填写时间要求:封面填写20xx年6月,内部填写时间依次相对应。学生毕业时间填写20xx年7月。
14.学生填写完整后的“毕业生登记表”由各系(院)保存,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袋。
招生就业处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