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瓦斯治理的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内容是什么?
答:瓦斯治理的十六字工作体系是指“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21、为什么掘进工作面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
答:掘进工作面使用双风机、双电源时,一台风机或一路电源因故障或有计划停电时,另一台风机可以照常运行,不影响工作面的正常供风。
22、为什么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
答:主要进、回风大巷风流之间的压力差较大,砌筑永久性风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漏风,避免风流短路,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3、为什么掘进工作面不宜采用电煤钻钻眼?
答:电煤钻作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中会因电缆、外壳绝缘能力降低,综合保护器失灵等原因漏电,易造成触电事故或产生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24、为什么钢丝绳牵引输送机要装设机尾重锤限位保护?
答:由于钢丝绳的逐渐伸长,会使机尾拉紧装置中的重锤高度慢慢下降。钢丝绳牵引输送机装设机尾重锤限位保护可保证牵引钢丝绳具有一定的张力,不使重锤落地。25、为什么压缩机停机时必须放掉机体内全部存水?答:压缩机停机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存水可防止压缩机构绣蚀和冬季冷却水管冻裂。
26、继电保护装置的作用是什么?
答:当被保护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能配合断路器,自动地、有选择地将故障部分断开,保证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当被保护设备或线路出现不正常运行状态时,继电保护装置能够发出信号,提醒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27、为什么不同类型的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答:不同类型的电缆接头封端方式不同,直接连接易降低电缆绝缘强度和防护性能,严重时会使电缆绝缘损坏,造成电缆漏电、短路和放炮等故障;故不同类型的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28、为什么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三专”供电?
答:局部通风机应由采区变电所用单独的变压器、开关和电缆线路(简称“三专”)供电,不分接其他负载,其目的是提高局部通风机供电的可靠性,减少其他因素对通风机的干扰。
29、为什么使用”一坡三挡”?
答:“一坡三挡”可有效阻止车辆误入斜巷或车辆继续失控,防止跑车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保证人员的安全。
30、为什么任何人不得抵制安全监察,拒绝安全指令?
答:抵制安全监察、拒绝执行安全指令属违法行为。抵制安全监察会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拒绝安全指令会导致违章作业。
31、为什么一矿发生重大水害险情时相邻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答:为防止灾害扩大,避免一井被淹邻井受害,一矿发生重大水害险情时,相邻的矿井必须要立即停产撤人。
32、为什么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要带防尘口罩?
答:为了防止吸入粉尘,患上尘肺病,造成身体伤害,粉尘超标的工作场所要带防尘口罩。
33、为什么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
答:随着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地质条件和煤层性质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煤尘爆炸性能的变化。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新水平的有关数据,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4、初次来压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1)适当缩小控顶距。(2)提高支护质量,增加初撑力和支架稳定性。(3)加强来压的预测预报,掌握老顶初次来压步距。(4)对某些特别坚硬顶板,采用深孔爆破强制放顶。
35、简述液压支架操作质量标准有哪些?
答:(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3)支架与输送机垂直误差小于±5°。(4)支架要垂直于顶底板,支架倾角小于±5°,与顶板接触严实,不许空顶,如有空顶必须背好顶板。(5)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不大于340mm。(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小于7°。(7)支架完好,无漏液,不窜液,密封不失效。(8)支架编号管理,两端有单体柱的也要编号管理。(9)支架内无浮煤、浮矸堆积。活柱、柱缸上端平台和阀体无煤尘。(10)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36、为什么钻孔内水量突然增大时不能随意拔出钎子?
答:钻孔内水量突然增大说明前方存在水体,可能是裂隙导通水或钻孔直接钻透水体,此时必须停钻,然后由专业人员根据水压大小来决定是否需要拔出钎子,切不可随意操作。
37、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洞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38、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二)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三)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四)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五)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六)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斯检查,不准送电;(七)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八)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九)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十)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39、为什么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答:因为影响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因素很多,在生产过程中有很多因素是经常变化的,所以矿井瓦斯涌出量不断变化,矿井瓦斯等级也有可能发生变化。经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按矿井实际瓦斯等级供给所需风量,选用不同的机电设备,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管理,这样既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又能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因此,《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40、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1)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2)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3)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5)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