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
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
“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
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7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充分做好预案,按照《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定期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图书室。
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
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1、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课外读物管理规范有序。
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
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8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建设书香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引领广大师生,与经典为友、与名著为伴;引导师生在读书中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认知;让书香浸润校园,让经典点亮人生。
努力打造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