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
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
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
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
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