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物品过期整改措施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物品过期整改措施1
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存在过期药品,但过期药品量占总量的比重不大。
但是,居民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良好习惯需要加强,用药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大多数家庭对于如何正确处理过期药品都不太了解,而且他们并不关注过期药品的回收,这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在过期药品正确处理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强。
1.当问及“家中是否有人服用过期药品并出现不良反应”时,约有65%的家庭表示没有,仍有10%的家庭有人曾服用过期药品,但未出现不良反应,25%的家庭有人服用过期药品并出现不良反应。
2.当谈及“过期药品对社会的危害”时,约有20%的居民认为只要不服用就不会产生危害,20%认为有一点危害,60%左右的居民认为危害比较大,应该受到重视。
同时,问到“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可能产生的危害”时,将近一半的人都能够认识到直接服用或通过不法商贩流入市场后对于公民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只有少数人认识到其对于环境的污染。
3.问卷最后,约有95%的居民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过期药品处理系统,而5%认为没有这个必要。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
居民对于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但广大居民都期望能够建立健全社会的过期药品处理系统。
在走访调查了县里的药店、诊所和医院后,了解到:
药店由于定期每月清理即将过期的药品,因此不存在过期药品,同时药店会将未售完并即将过期的药品提前两个月返回制药厂,再由制药厂负责处理或者合理销毁。
但是在调查的所有药店中,只有几家药店设有药品回收点,且前来送过期药品的居民很少。
据诊所和药店的相关负责人说明,一旦发现过期药品后会按照规定上交药监局,由其代为处理。
同时,药监局会不定期的监察各大药店、诊所和医院是否有过期药品并组织会议学习相关规章制度。
对于过期药品的危害提出的一些措施:
1.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过期药品:不盲目买药;制药厂设计的药品包装不要过大或者可以针对不同购药对象设计不同大小或容量的包装;医生给病人开处方时,不要开出超过病人需求量的药品:定期清理药箱。
2.加大有关过期药品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居民处理过期药品。
积极通过电视、电台、广播等媒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公民科学合理处理过期药品的方法,提高公民此方面的意识。
3.加强过期药品流向的监管力度。
4.由政府鼓励扶持,在药厂或药店建立更多更具吸引力的过期药品回收站点。
1.开展有偿回收,或以药换药。
回收时最好按药品原价的多少付一点费,或者以过期药换一些便宜的常用药,这会让老百姓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6.药监部门加强对回收站点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药店要强化内部管理,并对医护人员、营业员广泛动员,使其在服务活动中能主动向消费者宣传、讲解安全用药的道理,自觉承担起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
7.厂家要担负起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定期地回收本厂的过期药品。
不仅可以宣传本厂,也会让老百姓加深对他们的印象,有时比广告还有效果的,回收时发此奖励,就更好了。
8.厂家生产药品时,可否在包装上注明危害性,然后过期时会另有哪些危害,污染,这样可以让人们多了解些,慢慢的也就可以接受正确处理过期药品了。
9.倡导“科学用药、定量用药、不要存药”。
特别是医院在给病人配药时应合理配药,避免药品的浪费;而病人则应及时把药吃完,药吃完不够了再去买,避免过多的药品积累,成为过期药品,从而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10.防止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危害群众;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防止被家人误食;一些对过期药的正确处理方法。
医疗物品过期整改措施2
(1)过期药品是指保存期限超过“药品内、外包装标示的有效期”的药品。
(2)各药房、病房小药柜(抢救药)一经发现过期药品,立即停止使用,由药房负责人、各护理站护士长将其返回药库,存放于药库不合格药品区内,并登记备案。
药库发现过期药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内,登记备案。
一经发现过期药品,须及时上报科主任。
(3)对药房已发出的过期药品,应积极与患者取得联系,全力追回,并对患者作出相应的赔偿。
(4)质量管理人员应对过期药品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同时将过期药品情况及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过期药品的报损、销毁要填报清单,报科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