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述题(每题15分)。
1.参考答案;
(1)、2—50股东;(3分)。
(2)、不少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3分)。
(3)、有公司章程;(3分)。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2分)。
(5)、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2分)。(论述得好加2分)。
2.参考答案: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的全部财产(3分)。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2分)。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2分)。
(4)、破产人经营管理的财产,除去下列财产。
①、属于取回权标的的财产;(2分)。
②、属于别除权标的的财产;(2分)。
③、属于抵销权标的的财产;(2分)。
④、破产费用。(2分)。
五、案例(每题15分)。
(一)、参考答案:
1.A公司开具的汇票上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票据法上的任意记载事项,又称可记载事项或得记载事项,该事项记载与否,概由票据当事人决定。但一经记载,即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6分)。
2.A公司不能以该理由抗辩甲银行的请求,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是票据原因(基础)关系,其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不应妨碍后手持票人甲银行票据权利的实现。(6分)。论述得好加3分。
(二)、参考答案:
1.甲公司行为违法。根据《证券法》第2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因此,甲公司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而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的用途,属于违法行为。(4分)。
2.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擅自改变用途而未经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许可的,不得发行新股。故本案中甲公司发行新股的计划将落空。(4分)。
3.股东可依法对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4分)。论述得好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