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1
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持证上岗不规范
因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人员散、难于管理,且现在培训取证难度加大,工地上“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电证。大多数电工没接受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岗前受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
2.组织措施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是电气安全技术特殊、存在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设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大多执行力度不够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只需“电工”去做就行了,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安全、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3.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到位,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电动工器具在水淋、特别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高危场所没采取安全电压及安全防护等,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致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装设,很少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不能随便安一个就万事大吉、一装了事,而应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供电基本上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6.现场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普遍。
二、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
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雷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对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清理整改、规范,防患于未然。
1、摆正位置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对施工用电安全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切实加强对员工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员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能力,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分)配电箱、开关箱,隔离开关、熔断器、自动开关及相应分路装置,各类表计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在特别潮湿、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碍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配电箱,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接地、绝缘电阻,耐压、泄露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教育和引导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能随意带电作业,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用架空,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具。
(7)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
安全用电隐患内容整改措施2
1安全隐患
1.1施工组织制定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别场所,又是具有特别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正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制定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1.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
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必须要采用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常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