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可以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12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所禁止的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哪些?
答:故意毁损人民币;制造、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12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哪些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罚?
答: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故意毁损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130.《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适用哪些范围?
答:《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适用于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别货币真伪行为。
131.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应如何处理?
答: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单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132.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应告知持有人具有哪些权利?
答:持币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持币人对假币收缴的程序有异议,可以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33.金融机构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取得什么证书?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
134.持有人若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应如何申请鉴定?
答:持有人若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135.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136.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137.持有人在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持有人在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38.持有人在对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持有人在对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39.对于金融机构在假币收缴、鉴定过程中的那些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将予以何种处罚?
答: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以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以相应纪律处分:(1)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2)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3)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4)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
140.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如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真伪鉴定申请,应给予何种处罚?
答: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如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真伪鉴定申请,应给予以下处罚:(1)涉及假人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属于假外币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141.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不能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142获得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许可的法人,未按规定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①属非法经营活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②属经营活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金额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43.《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什么?
答;根据《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144.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1)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145.金融机构如何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
答: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146.什么是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答: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147.某张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纸币正面左下角“100“字样被墨水渍遮盖,该墨水渍面约为1平方厘米,盖章纸币是否适宜流通?请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