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其他文档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6篇
大小:31.89KB 5页 发布时间: 2023-07-11 14:43:15 2.82k 1.44k

下面小编整理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篇1

近几年以来,农民工欠薪案件频发,主要涉及建筑、交通、林业、水利、环卫等领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及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欠薪工作,扭转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切实维护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防患于未然,构建我镇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防范整治欠薪行动,全面推进各部门落实预防化解处置欠薪工作机制,突出强化相关部门责任,突出源头预防、基层化解欠薪隐患,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遏制欠薪高发态势,确保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确保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预防由于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人社、宣传等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栏,登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等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布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

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座谈会,督促其积极履行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不到位不主动、欠薪问题屡清屡欠的企业,在执法检查阶段要重点督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二)执法检查阶段。抽调执法、安监、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案件,特别是做好上级督办和交办案件线索的核查解决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准确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工作进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历史欠薪案件不解决不销账,确保年底前不因存量案件问题,引发社会舆情,导致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涧镇综合防范整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后附名单)。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欠薪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无缝相衔接,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欠薪整治工作。

(三)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按时报送排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阶段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上报数据前,要各部门沟通协调统计数据要准确。

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根治欠薪工作目标,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夯实保障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培训机构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部门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使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总承包单位代发、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等七项法定制度列入开工前条件审查工作的宣传环节,建立并及时共享工程项目未落实制度负面清单。

(二)政府投资(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平台公司等)、国企领域欠薪专项治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款的地区不再批准新建政府项目。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对符合财政管理规定的项目,按规定及时安排、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涉及本领域欠薪案件。

国资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全面落实工资支付等基本制度,建立国企欠薪问责和绩效考核制度,对涉及欠薪的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涉及本领域欠薪案件。

(三)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保证金、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和清偿制度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行业内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根据分工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工程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问题线索联动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各类维权渠道反馈的欠薪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登记、分办、统计,在系统中审核各城区非工程领域的欠薪线索处置情况,对未按时接收、审核、反馈的欠薪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相关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部门负责对口督办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各类维权渠道中属于工程建设行业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的欠薪线索,在平台中审核本领域各城区反馈的欠薪处置情况。信访部门负责督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转交的严重欠薪线索,情况恶劣的,提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化解。

(五)严打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开欠薪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小程序等多种维权投诉渠道,对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受理和处置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落实本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等方式,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投诉绿色通道;依法调处本行业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工信部门负责对接湖南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系统,重点清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督办因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案件办理情况应当按季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曝光有关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自然人。

(六)信用联合奖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出台用人单位信用体系奖惩办法,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衡阳”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向社会公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等方面依法进行政策优惠。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七)应急联动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情况,对未依法存储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联合制定出台欠薪应急周转金的指导意见,明确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条件、使用程序、拨付流程、追回办法和核销办法,各地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部分工资和基本生活。

公安机关协同信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群体性事件依法及时妥善稳控,防止矛盾升级发酵,负责依法打击处理编造虚假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总工会负责对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按政策予以适当救助,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八)欠薪风险监控预警

反馈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