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第三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五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八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
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九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
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一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生产车间纠正措施有哪些4
为切实提高我分公司故障处理及隐患排除能力,提高职工整体水平,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安全培训学习,以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由生产厂长、设备处长负责,车间主任讲课对员工进行安全学习专业培训,把重点放在业务技能和操作行为上,对当天不能参加学习和学习后考核不过关的员工要进行补课,保证100%的考核合格率,通过对员工强化学习,使员工的业务水平及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
二、加强现场管理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过程中。
(1)车间设立“安全督查员”跟班检查,保证各工序操作员都能够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避免各类事故。
(2)公司成立安全督查小组,设“安全总督查”到各车间各工序进行检查,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每月公司检查安全生产两次(每月15号、30号),对生产用电、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及仓库全部检查一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生产车间纠正措施有哪些5
第一消防安全方面
1.增加安全出道的指示灯4个,同时灭火器2个
2.生产中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措施及怎么样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制定成表格的形式上墙贴好,以示宣传;
3.生产车间的图纸,遇到火警的安全安全逃离路线图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