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率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乙方收到指令,建议乙方人员、机械上班工作,乙方在收到指令后必须加班加点按时顺利完成施工计划(上班时间无法远远超过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苛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加装工程施工环评技术规范》、《钢结构加装工程质量检验测评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达至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拒绝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置。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苛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展开施工和管理,例如工程在检查环评中经测评为不能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分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必须采用合乎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损害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严禁步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建议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继续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缴付与支付
1、双方同意按照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分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分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缴纳)。
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缴合约按期保证金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约按期保证金归还:工程施工至归还按期保证金%,具有竣工验收条件归还按期保证金%。
第九条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后,经甲方核实证实工程量价款后日内向乙方缴付已回去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存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主动协调审计工作支付。支付时间为个月。工程支付审计工作个月内顺利完成。完工资料转交甲方环评合格后,交至工程决算款的%;备案顺利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4、余留工程款的%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退款偿付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签订合同缴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例如协商未成,乙方有权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展开依法化解。
第十条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例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告小时内不展开修理,甲方有权精心安排他人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计入,不足之处存有乙方补齐。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职责协议或单方中止协议、或单方原因导致对方中止协议的,应当分担工程总耗资%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