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患者
(五)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指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2、具体内容
临床医生负责对符合食源性疾病病例定义的病人采集新鲜粪便标本送检验室检验,对患者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专管人员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监信息。
三、监测报告流程
1、符合监测的对象在本院就诊,首诊医师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2、临床医生负责采集信息,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3、临床医生将填好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卡字迹清晰,内容整准确,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査和辅助检结果记录详细、完整。
4、信息网报员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直接报送监测信息。
四、救治流程
1、确认为食源性疾病病例患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必要时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2、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院医务人员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2、突出重点,积极主动
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活动中,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发现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主动填写报告卡,并上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务科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组织院内专家急性会诊,公共卫生管理科及时将信息上报区疾控中心及卫计局。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研究,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测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一、目的
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填写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
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2.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1. 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2. 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米酵菌酸中毒、珂鲀毒素中毒等。3. 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儿肾结石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