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紧张性兴奋:常与紧张性木僵交替出现,兴奋常突然发作,强烈而粗暴,具有冲动性,往往无端攻击他人或毁物,既无明确原因,也无明确的目的和指向,使人无法捉摸,难以预防,一般持续时间较短,属于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常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④器质性兴奋:行为动作杂乱,带有冲动性,甚至可出现攻击性行为,日常活动常常缺乏目的性,这类病人可有不同程度的智能障碍,思维活动迟缓,情感脆弱不稳,易激惹,可出现欣快,也属于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常见于脑器质性疾病患者。
12.何为木僵状态?常见有哪些类型?
【答】
(1)木僵:是指动作行为和言语活动的完全抑制或减少,并经常保持一种固定姿势。严重的木僵称为僵住,患者不言、不动、不食、面部表情固定,大小便潴留,对刺激缺乏反应,如不予治疗,可维持很长时间。轻度木僵称为亚木僵状态,表现为问之不答、唤之不动、表情呆滞,但在无人时能自动进食,能自解大小便。
(2)类型:木僵状态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紧张性木僵:是紧张综合征中最常见的一类运动性抑制表现,木僵程度不一,轻时言语、动作及行为显著减少,呈亚木僵状态,严重时运动完全抑制,呈典型木僵状态,僵住不动。在木僵基础上,有些患者肢体可任人摆布,即使一个极不舒服的姿势也可保持很久不动,这种现象称为蜡样屈曲。如将患者头部抬高似枕着枕头姿势,患者也可维持很长时间不动,称为空气枕头。患者意识一般清晰,对外界仍能感知,事后能回忆发作过程。常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②心因性木僵:是在急剧而强烈的精神创伤作用下出现的普遍抑制状态,病人的活动显著减少,呆滞、缄默、拒食,甚至呈现僵住状态,躯体方面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症状,如心悸、面色潮红或苍白、出汗及瞳孔的变化,可有轻度意识障碍,一般当环境改变或外因消除后,木僵症状就可消失,事后患者常不能完全回忆。
③抑郁性木僵:常由急性严重抑郁引起,患者反应极端迟钝,经常呆坐不动或卧床不起,且缄默不语,在反复劝导或追问下,有时对外界刺激尚能做出相应的反应,如点头或摇头,在木僵之前、之中及之后尚有抑郁情绪表现,有时有消极观念或行为,病人的表情或姿势与其内心体验是一致的,常见于抑郁症。
④器质性木僵:常见于脑炎、脑肿瘤、癫痫、脑外伤或中毒的患者,病人可呈木僵或亚木僵表现,此外,患者尚有相应的器质性疾病的病史或体征。
13.试述意识障碍的临床特点。
【答】
(1)意识:是患者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状况的认识和反应能力,大脑皮质及上行网状激活系统的兴奋性对维持意识起重要作用。
(2)意识障碍的主要表现为:
①感知觉清晰度下降、迟钝,感觉阈值升高;
②注意难以集中,记忆减退,出现遗忘或部分遗忘;
③思维迟钝、不连贯;
④理解困难,判断能力减低;
⑤情感反应迟钝、茫然;
⑥动作行为迟钝,缺乏目的性和指向性;
⑦定向障碍,对时间、地点及人物不能辨别,严重时自我定向如姓名、年龄、职业也不能辨认,定向力障碍是意识障碍的重要标志。
(3)意识障碍:包括对周围环境的意识障碍、自我意识障碍。
1)对周围环境的意识障碍,可分为:
①以意识清晰度降低为主的意识障碍;
②以意识范围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
③以意识内容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
2)自我意识障碍,可分为:
①人格解体;
②交替人格;
③双重人格;
④人格转换。
14.如何理解自知力?
【答】
自知力又称领悟力或内省力,是指患者对自己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病态并愿意接受治疗称为“有自知力”;否认自己的病态并拒绝接受治疗称为“无自知力”;介于两者之间的称为“有部分自知力”或“自知力不全”。
重性精神病患者一般有不同程度的自知力缺失,他们常常否认有病并拒绝治疗,随着精神症状的消失,患者的自知力会逐渐恢复,自知力完整是精神病病情痊愈的重要指标之一。神经症患者常有自知力并主动求治。
第三章精神科护理的基本理论
一、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奥瑞姆的自护理论强调护理的最终目标是B
A.增强家属的护理精神病人的能力B.恢复和增强患者的自护能力C.增强护士的护理能力D.促进社区对精神病人护理的认识E.促进人在健康和疾病状态下的适应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