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
2.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可以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
4.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
6.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 )
7.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客运企业执行。( √ )
8.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 √ )。
9.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 )
10.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 )
11.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5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 )
12.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 √ )
1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 )
14.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企业应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15.客运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应当严格遵守客运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 )
16.对于不在客运站进行安全例检的客运车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每日出车前或收车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17.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18.客运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报废车辆卖掉。(×)
19.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20.客运企业应当每日关注运营客运线路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情况,遇雾、冰冻、雨雪、自然灾害等达不到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应当按相关规定暂停或者调整客运线路。(√)
21.客运企业应当逐步建立客运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
22.客运企业应当每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对多发、普发的安全隐患要深入分析,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