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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雷雨天气安全注意事项范文1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强对流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开展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管理部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强对流天气是指包括短时暴雨、雷电、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应对处置
(一)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后,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沟通,收集整理有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化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视情开展联合会商,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
2、响应行动
(1)发出安全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收集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跟踪掌握相关信息。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等科室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综合监测预警、人员紧急避险等防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等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4)加强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后,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发出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12小时向局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局应急指挥中心视情组织开展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资源待命准备。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本地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调度排涝、挖掘、起吊等装备待命,落实相关专家参与值守决策,遇突发险情随时投入战斗。
(5)派出指导组。根据领导要求,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7)新闻宣传。局办公室指导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害事故相关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后,局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发出风险提示单,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根据安排下发通知部署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6小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省厅,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相关工作。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救援。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相关受灾重点地区抢险救援工作。局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导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局指挥中心按程序协调对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派出指导组。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成员建议。局领导带队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局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