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林:也叫单纯林。由单一树种构成的,或混有其他树种但材积都分别占不到一成的林分,如杉木林、油松林、刺槐林等。
混交林:两种以上的树种所构成的林分,其中每种树木在林内所占成数均不少于一成。
单层林:具有一个林层的林分。同龄的或由阳性树种构成的纯林,立地条件很差的林分,多为单层林。
复层林:具有两个以上林层的林分。混交林中的上层林木常由阳性树种组成,阴性树种多居其下。阴性树种组成的林分,尤其是经过择伐以后,容易形成复层林。
萌芽林:由伐根萌芽更新形成的林分,有时也泛指由无性更新所形成的林分。
实生林:由种子繁殖而形成的林分。包括天然下种,人工栽植实生苗或直播后长起的林分。
原始林:尚未经人类经营活动或人为破坏的天然森林。
次生林:多指天然次生林。即原始林经过采伐或多次破坏后自然恢复起来的森林。
同龄林:林木的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林分。
异龄林:林木年龄相差在一个龄级以上的林分。
幼龄林:林龄为最幼小的林分。
中龄林:也叫壮龄林。通常指林龄为Ⅲ龄级的林分。
近熟林:生长速度下降,接近成熟利用的森林。通常指Ⅳ龄级的林分。
成熟林:林木已达到完全成熟,可以采伐利用的林分。通常指林龄为Ⅴ、Ⅵ龄级林分或达到主伐年龄的林分。
过熟林:超过Ⅵ龄级以上的林分。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防护林:以防护林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
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生态平衡:也叫自然平衡。在一个生态系统中,生物有机体彼此之间以及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相当的和谐和完整的状况,但是生态上没有绝对的平衡,生态平衡只是相对的。
生态系统:又叫生态系。在一定的面积上,所有的生物及其生命的环境部分由复杂的相互关系所联系而构成的一种不可相互分离的功能单位。生态系统有不同的划分,如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植物生态系统和动物生态系统等。森林生态系统和动物生态系统等。森林生态系统属于植物生态系统的范围,它是由乔木、灌木及其他生物部分和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
森林资源:通常指按面积数字和蓄积数字表达的木材资源。
森林资源动态:在一定面积上一定时期内,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增长和减少的情况。
森林资源档案:林业管理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在各个时期森林资源材料的记录。
林权:主要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林权争议:林木、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林木、林地问题所发生的纠纷。
占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全民所有制的林地。
征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
森林经营:对现有森林进行科学培育以提高森林的产量和质量的生产活动总称。主要包括森林抚育、林分改造、主伐更新、护林防火及副产利用等。广义的森林经营还包括林木病虫害防治、林场管理、产品调拨、狩猎等。
封山育林:是在封禁措施保护下,利用林木天然更新能力,使原来森林植被正遭破坏的迹地恢复起来,有时也采取一定的人工辅助措施。是我国广大林区根据资金、劳力等条件不足,森林本身可以自然繁衍更生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营林方法。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和保护珍贵稀有或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保存有价值的自然历史遗迹,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自然保护区类型有森林类型、野生动物类型、海洋类型、湿地类型等。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薪炭、干鲜果品及其他工业原料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公益林:也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
林业用地:专门供林业生产的土地。其中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以及暂时尚没有林木的宜林地和无林地。
有林地:生长着各种不同性质的森林(天然林或人工林)、竹林及特用经济林(乔木或灌木)的土地。有林地是森林资源面积中的主要部分。
疏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
宜林地:林业用地的一个类别。凡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以及不能种植农作物而宜于林木生长的一切荒山荒地,统称宜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