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措施
每天集中执法人员对城区进行网格化巡查,对责任区域进行定人定岗定责,进行逐一排查规范,持续推进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并逐步向次干道延伸,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账制;对城区内单位食堂没有油烟净化设备的,会同环保局督促进行整改,确保于今年5月底城区餐饮服务企业(包括单位机关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
经开区、东北新城和五里、破凉辖区内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由属地中队和市容大队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建立整治台账,日常巡查管控工作由辖区中队负责。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20__年4月底前)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进度计划。利用报刊、网站、发放宣传单、电子屏飘字等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做到边宣传,边排查,建立油烟整治排查台账,为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7月底前)
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遏制污染行为,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10月底前)
持续巩固前期治理成果,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餐饮油烟整治台账,查缺补漏,逐项逐条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作台账,保持工作留痕。
(四)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1、综合整治结束后,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工作台账,各中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本辖区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经营户、单位食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正常使用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新增餐饮经营户,及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市容大队对各辖区中队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2、全面禁止露天烹调,规范城区内烧烤摊点一律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拒不进行整改的,依法关停整顿。执法人员每晚落实错时值班,不间断巡查至十点,特殊时期夜间巡查至十一点。对露天烧烤实现“零容忍”,确保露天烧烤不反弹。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落实省市县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列为我局20__年重点工作,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做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做好信息报送。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络员制度和日更新、周督查、周报告制度,各中队每周取得的工作进展、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周五上午及时进行汇总报告,统一汇总至市容大队行政审理室,以便及时进行上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容大队对油烟整治工作负总责,各中队负具体责任。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实施跟踪问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重视、工作任务不落实、防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实现“末位摘帽”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__年10月31日前,对__街道范围内的餐饮业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全面取缔,餐饮业单位油烟达标排放。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本方案所指餐饮业单位不含以下类型: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的。
三、整治要求
(一)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全面取缔。按照“桌椅进店、炉具进店、油烟进管”的原则,严禁店外摆放烧烤炉具及桌椅进行烧烤经营行为,严禁油烟直排直放,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施一律店内操作。
(二)餐饮业单位应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浓度应符合2。0mg/m3限值要求,防止油烟排放对环境空气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鼓励使用经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且应与油烟排风量相匹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油烟净化设施、风机、风管等安装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三)餐饮业单位应当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油烟排放达标,每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并及时记录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情况。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四)餐饮业单位应按规定依法在网上填报、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工作步骤
(一)行动准备阶段(20__年7月24日前)。拟订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__年7月31日前)。各社区(村)组织网格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餐饮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逐家发放公开信(附件2)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整治取缔对象,由网格工作人员填写《慈溪市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摸底调查表》(附件3),各社区(村)组织填写《慈溪市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摸底调查汇总表》(附件4),并于20__年7月25日和7月31日分两次将《调查汇总表》电子版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0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汇总各社区(村)上报的线索,由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环保、综治、市场监管、安监、消防、派出所等部门会商,制定处置方案,具体执法检查行动时间,地点根据上报情况另行确定。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做好检查情况记录,每周汇总一次处置数据。整治后,社区(村)网格工作人员将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作为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综合执法平台,并组织联合执法工作。8月20日前完成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取缔工作。9月10日前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全部安装、使用到位并按规定依法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填报和备案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
1、9月25日前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联合环保分局组织对完成整治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登记。
2、抓好整治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村)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防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反弹,确保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维护。
五、工作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查处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或者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的行为。
综合执法平台: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综治办:负责整治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网格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及排摸调查情况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