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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复习题及答案解析
大小:477.48KB 11页 发布时间: 2023-09-18 10:47:47 6.1k 4.29k

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的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复习题及答案解析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复习题及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张某与李某结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两人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婚后两人育有一女,张某要李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遭到拒绝。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李某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从中可以推断()

①张某对女儿有抚养教育的义务②张某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③商品房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④店面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②④ B.①②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

①: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材料中没有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为张某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点睛】

2.下列哪些情形中,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

②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③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

④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陪其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

②: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②符合题意。

④: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④符合题意。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①不符合题意。

③: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

A

【答案】A。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为正确答案。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不能推断出()。

A.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

B.允许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开募捐

C.网络求助真伪难辨,不仅损毁了慈善事业的声誉,还挫伤了社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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