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
109.森林防火期内,各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哪些人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其野外弄火?对放牧人员、野外作业人员,应落实什么责任?要对聋哑人员、痴呆傻人员、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其野外弄火。对放牧人员、野外作业人员,应落实森林防火包保责任。
110.森林防火护林员的职责是什么?
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111.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哪三大类?
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
112.森林火灾为什么可以预防?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是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资基础;火险天气是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条件;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导因素;三者缺一不可。可燃物和火源可以进行人为控制,而火险天气也可以进行预测预报进行防范。
113.森林火灾扑火指挥员应具备哪些指挥能力?扑火指挥员在火场上应具备(1)观察能力(2)判断能力(3)决断能力(4)处置能力(5)组织能力(6)表达能力(7)应变能力(8)安全保护能力。
114.如何判断快速、中速、慢速森林火灾?慢速火的火头前进速度小于2米/分钟,中速火的火头前进速度在2、1—20米/分钟,快速火火头前进速度大于20米/分钟。
115.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1)人工扑打(2)以水灭火(3)用土灭火(4)风力灭火(5)化学灭火(6)航空化学灭火、洒水和机降、索降灭火(7)以火攻火(8)阻隔灭火(9)人工增雨灭火(10)爆破灭火。
116.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什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
117.我国森林火灾的标准是什么?森林火灾分为哪几种?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18.按照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烧物易烧程度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为哪三个等级?其含义是什么?预警信号划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黄色预警信号是三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具有中度危险。橙色预警信号是四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具有高度危险。红色预警信号是五级森林火险,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导致林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极易迅速蔓延,扑火难度极大。
119.以伪装等方式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的如何处罚?以伪装等方式逃避木材检查站检查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对行为人处以相当于没收木材价款的10-50%的罚款。
120.使用伪造、倒卖、涂改的木材运输证件的如何处罚?
收缴其运输证件,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并对货主处以相当于木材价款的10-50%的罚款。
121.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如何处罚?可以处其所承运木材价款的30%以下的罚款。
122.环境保护林属于森林林种的分类吗?不属于。
123.沙化土地治理者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者治理后经验收不合格,又不继续治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治沙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相当治理费用多少的罚款?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2000年1月1日。
125.采伐林木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吗?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126.盗伐和滥伐林木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起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
12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谁给予补偿。当地人民政府。
128.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必须由哪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129.林业行政处罚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哪几种?
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共七种。
130.给予林业行政处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二)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四)属于查处的机关管辖。
131.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期限是多长?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32.被处罚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怎么办?(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33.为收购木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盗窃、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
按教唆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34.被处罚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少?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35.当事人不服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哪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林业处罚决定,可以向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林业行政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36.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做到的“三公开”是什么?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处罚依据公开;违法事实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137.违反法定程序的林业行政处罚依然有效,对吗?不对,违反法定程序的林业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