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心律紊乱,心脏杂音,脉压差增大,心脏肥大。
四、消化系统:食欲亢进,消瘦,腹泻,肝功损害。
五、甲亢性肌病。
六、其它:内分泌紊乱闭经,阳萎,胫前粘液,水肿,贫血等。
6(1)缺铁性贫血;(2)应作血清铁蛋白检查、骨髓细胞内、外铁染色检查.
7(l)病历书写必须具备三性:
①真实性,如实反映病情。询问病史时,不能有暗示性及想
当然的看法;
②系统性,主要症状必须按正规要求收集并注意描述有意义的阴性病史及体征;
③完整性,各项资料均需按序收集。
(2)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病历书写:住院病历和完全病历应在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及抢救患者应及时记录首次病志,并随时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3)符合统一规格。
(4)文笔精练,术语准确,字迹整洁简化字及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或国际惯例格式书写,不得自行滥造。(5)病历需经上级医师用红笔审阅修改并签名,以明确责任。修改过多,应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