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凡属危险作业,均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提出初步安全措施,由安全部门组织设备、电气及企管部等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报主管厂长批准,方可施工。
6、危险作业要求。
①施工前,施工部门要检查现场,落实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明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并设专人监护。
②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③危险作业时遇有信号不清,雾天、暴雨、大雪天,夜间无照明,有六级以上大风等,影响作业的情况时,均不准操作。
④凡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或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的,安全部门有权下令停止作业。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事故,将按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7、什么是生产事故?
在生产组织指挥中,因组织指挥有误或生产操作中违反操作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的损失,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产等。这类由于工艺操作指挥造成的事故,由企管部管理。
8、什么是设备事故?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几点设备装置,厂房建筑物以及通讯运输设备等损坏的事故。此类事故由设备部、动力部负责管理。
9、什么是质量事故?
凡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厂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或工程质量部符合要求;几点设备装置检修部符合标准;原材料产品因管理不善或包装不良而质量下降;采购的材料物资部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生产或检修任务等。此类事故由化验室负责管理。
10、什么是工伤事故?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公司生产活动涉及到的区域内、在工作时间从事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时,造成伤害的事故。此类事故由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四、简答题(共5题每题4分)
1、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本公司存在的危险作业有哪些?
答:①带电作业。②在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指煤粉制备系统区域、纸袋库、油库等)。③有中毒、窒息危险或高温高热环境下的作业。(如进入设备内部或进入地下主排水管道,库内等)。④高处作业。⑤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⑥使用临时输电线。
4、《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现场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①发生的各类事故,操作人员和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当班领导或其他领导,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清除、防止事故扩大,对受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②当班领导或其他领导以及发现者必须逐级上报,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