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好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因此需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2)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不仅适应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而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3)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亦应该积极倡导。
2、在新课标提出以前,教材是课程实施的唯一资源,教材处于教学中心地位,教师要求学生背教材,记教材,即教师是在“教教材”。在新课标中,提倡“用教材教”,就是要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并开发其它课程资源,实现新课程“人本”教育理念,使教材更好地服务于师生。“用教材教”不是“教教材”,也不是脱离教材。教材仍是重要课程资源,关键是怎么用,怎样用好。我认为用好教材须做到以下几点:(1)领会教材精神,做到心中有数。(2)关注现实生活,挖掘丰富的课程资源。(3)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创造力来分析教材、挖掘教材、超越教材、发展教材。
3、(1)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教学;(2)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3)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应转变观念,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教师应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