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卫生间可与食品生产车间直接连通。(×)
74.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75.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6.食品原料等贮存物品不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但可靠墙放置。(×)
77.仓库内的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78.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分离放置。(×)
79.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80.用于食品生产监控的温度计、压力表应定期校准、维护。(√)
81.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线监控应当避免使用水银温度计,以免破损后造成玻璃异物污染以及汞化学污染。(√)
82.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83.清洁消毒前后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器具应分开放置妥善保管。(√)
84.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对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触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85.食品加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无需卫生培训可直接上岗。(×)
86.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现患有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员工,应立即开除。(×)
87.食品加工人员操作中不小心切到手指造成明显皮肤损伤,经包扎可以继续在配料岗位工作。(×)
88.食品加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应佩戴饰物,但可佩戴手表。(×)
89.食品加工人员个人使用的水杯可以直接放在生产车间操作台上。(×)
90.食品加工人员工作过程中,上厕所后继续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洗手,可不用再次消毒。(×)
91.非食品加工人员不得进入食品生产场所,特殊情况下进入时应遵守和食品加工人员同样的卫生要求。(√)
92.食品生产车间应设置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
93.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定期清除废弃物,对于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
94.食品加工人员可穿着工作服或者个人服装进入作业区域。(×)
95.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96.食品生产企业若发现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做好明显标记。(√)
97.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避免污染食品原料。(√)
98.食品原料仓库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99.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
100.鼓励采用HACCP对生产过程进行食品安全控制。(√)
101.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应包括致病菌监控和指示菌监控。(√)
102.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在食品加工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非食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103.应急情况下,可临时使用食用油脂或工业油脂对生产设备上直接接触食品的活动部件进行润滑。(×)104.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
用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105.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备维护、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降低食品受到异物污染的风险。(√)
106.食品生产企业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107.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包装材料时应核对标识,避免误用,如实记录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
108.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应由生产企业全项目逐批自行检验,不得委托检验。(√)
109.食品生产企业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
110.食品生产企业对新购买的分析天平只需要进行一次检定。(×)
111.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室应妥善保存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无需产品留样。(×)
112.同一食品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