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见他,两周读完《百年孤独》
2012年10月,莫言在瑞典摘得诺奖桂冠,本报记者也在莫言身边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瑞典文学院的颁奖辞中说他的作品是“梦幻的现实主义”,莫言认为这是比较合适的说法,如果仅是魔幻现实主义与中国的结合,就没有原创性。
莫言说,《百年孤独》他很早就读过,但没有读完。“他的书改变了我的文学观念。”莫言在瑞典跟本报记者回忆,2008年他要去日本参加一个活动,他们说马尔克斯也要参加。他想,要见崇拜已久的大师,就应该读完他的《百年孤独》。用两个星期读了一遍。读完感觉18章之后写得勉强,甚至有点草率。感觉作家写到这里,气不足,有点强弩之末。他就说,即便是马尔克斯这样的大师的巅峰之作也是不完美的,也是可以挑出不足的。当然这只是作为读者的莫言的个人看法。后来由于个人原因,他没去参加这次会议,马尔克斯也因身体原因没有出席。说到这次未遂的见面,莫言道:“很遗憾没有见到。其实,作家之间互相读作品,就是最好的见面。”
莫言说, 1984年前后,“中国文坛出现了许多马尔克斯的模仿者,我想这样的模仿没有出息,我要‘避开这两座灼热的高炉’。”“福克纳也是马尔克斯的精神导师,马尔克斯学了福克纳,建起了自己的故乡,但支撑他的宫殿的支柱是孤独。我们不可能另外去发现一种别的方法,唯一可做的是——学习马尔克斯——发现自己的精神支柱。”
3.用20年,离开他又靠近他
对此,莫言并不否认马尔克斯对自己的影响。“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从根本上颠覆了我们这一代作家。我在1984年第一次读到《百年孤独》,心情就像当年马尔克斯在巴黎读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一样: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
但是莫言强调,事实上,他与马尔克斯和福克纳“搏斗”多年, “我想这几十年来我就一直在千方百计地逃离他们。”
从第二个长篇《天堂蒜薹之歌》,莫言就因为有意要回归到现实主义而忍痛割爱一些具魔幻色彩的精彩细节。但2005年在写作《生死疲劳》时,莫言决定不再躲避马尔克斯,“这个时候我彻底地放开了,我觉得躲他这么多年,很多非常有意思的东西都没写进去,我把脑子里面积累多年的魔幻的资源写进去了,但用了东方的情节。”到写《蛙》的时候,莫言再退了一步,老老实实地塑造人物,回归到了读《百年孤独》之前的状态。“我搏斗了20年,终于可以离开他了,但我觉得我现在也终于可以靠近他了,因为我把中国的魔幻素材处理得和他不一样,这个过程是如此的痛苦也如此的漫长。”
(选自《光明网》)
4.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
A.从本文可知,在莫言的文学创作中,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他产生的影响不大。
B.莫言并非要写西方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翻版,而是想写出有自己特色、中国特色的小说,即“梦幻的现实主义”。
C. 莫言认为作家之间互相读作品,就是最好的见面,作家之间见面没有意义。
D. 《百年孤独》18章之后写得勉强,甚至有点草率,它是不完美的,也是可以挑出不足的。
5. 本文用三个小标题概述全文主要内容,运用小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概括。(4分)
6. 马尔克斯对莫言的创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莫言又是怎样对待这种影响的?(5分)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14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7-9题。
爱的狙击
从亚速海[注]上空飘过来的雾气,浓浓的,飘了一晚上,也没能将硝烟的味道稀释。滚滚升腾的黑烟熏得他直流泪,那种轮胎烧焦的气味不断刺激鼻孔,他只能用湿毛巾捂住嘴,以免呛出声来。怀抱一支德拉古诺夫狙击步枪,背靠残壁,坐在一座巴洛克式建筑的屋顶一块快要坍塌的水泥板上。他在等待天亮,等待反政府军出现。
从他这里望去,整座城市看不到灯亮,只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忽明忽暗。偶尔听到远处传来几声流浪狗的叫声,他才知道,这座城里,还有生命没有逃亡。街的对面,另一个房顶上,潜伏着他的战友,也是一名政府军狙击手。他们是趁着夜色悄悄来到反政府军控制的街区,选择屋顶作为狙击点的。
寒冷、饥饿,还有恐惧袭扰着他。左手托着下巴,身子蜷缩一团,右手掏出一枚戒指,上面镶着一张照片,那是他的妻子——新婚妻子,一位具有亚洲人的身材和眼睛、欧洲人的头发和肤色的美女。要不是炮弹落在婚礼场上,这枚戒指已经戴在她的手指上了。他被炮弹炸晕,醒来时,发现孤身一人躺在帐篷里——他进了难民营。
他四处寻找,先是到她可能藏身和落脚的地方,但处处都是人去楼空,只在废墟中找到那枚戒指。后来,失魂落魄的他,只好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茫茫然转悠,无数次被瓦砾绊倒。他坚信她一定还能活动,也像他一样,在四处寻找,或者,在某个地点等着他。
他想去城市的另一边,却被政府军设立的检查站拦住。他猛踢路障,大声吼叫,放我过去,放我过去,我要去找妻子。
他被政府军士兵塞进了车子。此时的他已身无分文,只好参加政府军,经过几个月的训练就被派上战场。
他想划燃一根火柴,点上一支香烟,打发难熬的夜晚,也借着火光,看看戒指上的她。可是不能,他知道,哪怕是一点点亮光都会招来杀身之祸。他只好将戒指贴在脸上,感受她的存在。
天,终于亮了。他起身,躲藏在断垣残壁后面,用望远镜观察街面动静。太阳出来,大雾散去。几辆坦克行驶过来,外壳上搭乘着反政府军士兵。那些士兵一身迷彩服,戴着黑色的头套,只露出眼睛、鼻孔和嘴。经过昨天的激战,这条街道已经是他们的地盘了,手举卡拉什尼科夫自动步枪欢呼雀跃,仍然沉浸在胜利的兴奋之中,全然不知前方有两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们。
忽然,他发现,坦克上有一别样的士兵,头裹红色毛巾,十分耀眼。傻子一个,他心里讥笑——先干掉她!
坦克越来越近,瞄准镜里的红毛巾清晰起来。毛巾裹着的是一张清新的脸,脸下面是一袭长发披肩,金黄色的——原来是个女兵。
就在他要抠动扳机的一刹那间,心里一颤。这毛巾、这脸庞、这头发?与照片中的她太相似了。他闭上眼,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再瞄准。
是她,真的是她,洛斯莉娅,妻子洛斯莉娅。天呀,我的上帝,她?……
该死的战争!该死的狙击!他慌忙压低枪口,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坦克前方的街面上,弹壳弹起碰响坦克,咣的一声。
坦克停止前进,一排子弹立即向屋顶射来,打得尘土飞扬。他大喊一声,洛——斯——莉——娅——
他扔掉枪,转弯抹角,跳下楼,跃到街面上。脱掉披风,摘下帽子,用手飞舞,发疯似地跑向坦克,边跑边喊,洛斯莉娅,洛斯莉娅……
反政府军士兵听到他喊洛斯莉娅的名字,停止了射击,这情境让他们有些不知所措。
她,洛斯莉娅,先是惊愕,随即丢掉枪,跳下坦克,摘下红头巾,飞舞着跑向他,边跑边喊,德洛科夫,德洛科夫……
只差两步,只差两步就可以拥抱的时候,从头顶传来枪声。她一个趔趄,跪在地上,毛巾从手中脱落,随风飘逸。
她将手使劲伸向他。就在要拉住她的手时,一颗子弹射中他。
他抱着她,躺在血泊中,用颤抖的手,掏出戒指给她戴上。血顺着手指往下滴,染红了戒指。
他断断续续地说,洛斯莉娅……亲爱的……我想……守住……这座城市……守住……我们的家……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