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要威胁信息;
(四)重大空防平安隐患;
(五)其他紧急事件。
2、非法干扰行为是什么,其包括哪些行为?
答:非法干扰行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平安的行为或未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非法劫持航空器;
(二)毁坏使用中的航空器;
(三)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拘留人质;
(四)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航空设施场所;
(五)为犯罪目的而将武器或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器或机场;
(六)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散播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群众平安的虚假信息。
3、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应当包含哪些信息?
答:(一)持证人近期照片;
(二)有效起止日期;
(三)可进入的控制区区域;
(四)持证人姓名;
(五)持证人单位;
(六)证件编号;
(七)发证机构;
(八)防伪标识等其他技术要求。
4、航空安保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机场及机场管理机构的根本情况;
(二)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航空安保部门的职责及分工;
(三)负责航空安保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替代人员,航空安保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姓名和24小时联络方式;
(四)机场航空安保委员会的组成、章程及成员和联络方式;
(五)为满足本规那么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内容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六)为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平安检查规那么》规定内容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七)为满足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保工作要求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八)为满足其他航空安保法规标准要求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5、要害部位应当至少采取哪些航空安保措施?
答:(一)对塔台、区域管制中心等对空指挥要害部位应当实行严密的航空安保措施,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受权者严禁入内;
(二)对进入或接近要害部位的人员应当采取通行管制等航空安保措施;
(三)导航设施和其他要害部位应当有足够的平安防护设施或人员保护;
(四)在威胁增加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强化航空安保措施,并按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备用设备的启动准备。
6、机场租户应当与机场管理机构签订航空安保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以下哪些内容?
答:(一)安保责任的划分;
(二)航空安保措施和程序;
(三)对租户工作人员的安保培训;
(四)质量控制措施;
(五)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