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5天
因此该车票的有效期为4月5日〜4月9日(24:00)。
(二)有效期的延长
遇有下列情况可延长通票的有效期:
1.因列车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通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通票有效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在通票有效期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例1—2】某旅客2010年6月12日在上海站乘坐1462次列车到北京,由于突发疾病,经列车长同意后于当日在蚌埠站下车治疗,该旅客6月17日要求恢复旅行乘坐1462次列车,请计算该旅客所持车票的有效期。(已知上海至北京运价里程1463km)
解:
原车票的有效期为:
1000km为2天
(1463-1000)+1000=0.463进为1天合计3天
医疗日数6月13日~16日为4天,因此该车票的有效期为7天。
四、旅客运输变更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h内办理。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h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h。
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运行李,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
旅客在发站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
旅客办理中转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补签、变更席(铺)位时,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低于原票
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因承运人责任使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持通票的旅客在中转站和列车上要求变更径路时,必须在通票有效期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更后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分(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办理时换发代用票,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一次手续费。遇有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两名以上旅客共持一张代用票要求办理分票手续时,站、车应予以办理。办理时应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按分票的张数核收手续费。
五、退票
1.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卜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h以前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因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h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6)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2.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