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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措施范本7篇
大小:491.21KB 6页 发布时间: 2024-01-03 10:12:22 6.56k 5.18k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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