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积均不得超过500毫升)碳酸饮料、矿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态物品,并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随身携带乘坐飞机,其它超
出部分一律托运;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瓶装、罐装),如确需携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瓶(1公斤),且必须托运,包装须符合民航运输规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旅客携带的婴儿饮用品等,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予携带。
-知道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其数量吗?
品名限带数量
发胶,衣领净1瓶(350毫升)
摩丝,光亮剂1瓶(350毫升)
香水500毫升
杀虫剂1瓶(350毫升)
空气清新剂1瓶(350毫升)
其它含有易燃
物质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
气体或燃料油)5只
安全火柴5盒
您知道携带鲜活物品如何乘机吗?
所有的如虾、螃蟹、鱼类等海鲜、河鲜和宠物等均禁止随身带上飞机。旅客应在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但保鲜包装中不能有水或冰块。各航空公司对托运活体物品均有严格规定,旅客乘机前应向航空公司查询清楚。
飞机行李携带规定液体4
一、对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携带液态物品规定如下:
(一)旅客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液态物品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对于部分配备足够数量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机场,液态物品经设备检查无疑后,可不再执行开瓶检查要求。其它超出部分需要办理托运。
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二)旅客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等液态奶制品(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二、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措施如下:
(一)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二)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三)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四)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容器及塑料袋包装要求不执行第一至三款的规定。
(五)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对在国外、境外转机旅客购买免税液态物品负有提醒义务,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包装。
候机隔离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工作人员出售免税液态物品时,应主动询问旅客是否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对于需要转机的旅客购买的液态物品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密封后交给旅客,并尽可能用英文打印(或者手写)购买凭证;并提醒旅客在旅行中,塑料袋需明显完好无损,不得自行拆封,并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以备转机地有关人员查验。
三、塑料包装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透明的塑料袋;
(二)可承载内装物品重量;
(三)提交旅客时已经密封(热封或者胶封);
(四)密封后不能重复打开,整体任何部位一旦打开即不可复原;
(五)袋体应用中文明显标注在旅行中,袋体不得打开,否则可能导致袋内物品不准携带乘机的内容。
(六)对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的包装应符合上述第(五)项之要求,并须出示机场(机上)免税店的购物凭证,方可予以放行。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对旅客携带酒类物品乘坐民航飞机,数量适度放开,但必须办理托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