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
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
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5、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6、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无临床症状、经检验,病毒滴度低、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7、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有临床症状,经检验,病毒滴度高、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8、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
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9、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时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10、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时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11、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时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12、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时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
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13、发生一级艾滋病职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艾滋病职业暴露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14、发生二级艾滋病职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艾滋病职业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应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15、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16、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
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17、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
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时间是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四、判断题(13题)
1、锐器伤是由锐器造成的皮肤损伤。(√)
2、锐器伤防护应遵循优先等级原则。(√)
3、禁止弯曲被污染的针具。(√)
4、禁止双手回套针帽,如需盖帽则只能单手盖帽或借用专用套帽装置如止血钳。(√)
5、传递锐器时,锐器柄端朝向传递者,尖端朝向接锐器操作者。(×)
6、将锐器盒放在视线水平且在手臂所能及的范围内。(√)
7、锐器盒内锐器不可装的过满,盒内的锐器盛装三分之二时,应及时处理。(√)
8、医务人员从事使用锐器的诊疗操作时,操作环境的光线要充足。(√)
9、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应当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
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完整,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可以不戴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