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只要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燃烧就能发生。×
164、设法消除三个燃烧条件中的一个即可预防可燃气体火灾事故。√
16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内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施和照明。√
166、企业没有必要告诉顾客燃气安全突发事故相关信息。×
167、事故等级或危害程度不同,调查组成员组成不同。√
168、在水合物状态下储存气体的装置可用普通的钢材制造。√
169、液化石油气气源多采用钢制储罐储存。√
170、压力越高,温度越高,天然气越易形成水合物。×
171、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7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73、企业不能随意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17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向从业人员通报。√
17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76、接受安全教育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权利。√
177、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所有权利。√
178、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会承担法律责任。√
17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180、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无民事赔偿责任。×
18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会触犯刑法。×
18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发布部门是国务院。√
183、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184、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85、任何单位发现燃气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86、燃气经营者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87、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是违法行为。√
188、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私自打桩作业的,可由燃气管理部门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89、市政燃气管网是燃气设施。√
190、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191、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92、《石油天然气保护法》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
193、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级。√
194、钢质燃气管道最小公称壁厚随管径增加而减小。×
195、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沟)、热力管沟等沟渠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196、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游应设立标志。×
197、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降低,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最小水平净距增加。√
198、入口燃气压力级制为高压(A)的调压站要以调压柜形式设置。×
199、城镇燃气埋地管道采用防腐层和阴极保护齐头并举的腐蚀控制。×
200、防腐层完整性检查发现的防腐层缺陷应进行修补至复检合格。√
201、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
202、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