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精气是构成宇宙的本原,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①宇宙万物的生成皆为精或气自身运动的结果,精或气是构成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的共同原始物质;②精气生万物的机理是天地之气交感、阴阳二气合和;③精气有"有形"与"无形"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
7.气的运动称为气机,其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有升、降、聚、散几种.气的升降聚散运动使整体宇宙充满了生机,推动着宇宙万物的生成、发展、变化和消亡,维持着自然界新陈代谢的平衡.气的运动止息,宇宙则失去了生生之机.
8.气的运动的普遍性主
要表现在:①宇宙中的任何事物自身都具备运动特性与升降聚散等运动形式,即所谓"升降出入,无器不有";②气的运动使宇宙充满了生机,促进新生事物的孕育和发生,引致旧事物的衰败与消亡,维持自然界新陈代谢的平衡;③气的运动止息,宇宙则失去生生之机.
9.气化是指由气的运动产生宇宙各种变化的过程.气化的形式主要有气与形之间的转化,形与形之间的转化,气与气之间的转化,有形之体自身的不断更新变化四种.
10.精气是万物相互联系的中介包括:①精气维系着天地万物之间的相互联系;②精气使万物得以相互感应.
11.①万物相互感应的机理是"类同则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即<周易>所谓"同气相求";②万物相互感应的中介是精气或气.
12.阴阳学说,是研究阴阳的内涵与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它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是古人探求宇宙本原和解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其基本观点是: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
13.事物的阴阳属性,是根据事物或现象不同的运动趋势、不同的功能属性、不同的空间和时间等,通过相互比较而归纳出来的.一般地说,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都属于阴.
14.事物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阴阳属性相互转化,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和以比较分阴阳三个方面.
15.包括阴阳对立制约、阴阳互根互用、阴阳交感与互藏、阴阳消长、阴阳转化和阴阳自和与平衡六个方面.
16.因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组成人体的脏腑经络形体组织,既是有机联系的,又都可以根据其所在部位、功能特点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部分.如以人体内外而言,则体表为阳,体内为阴;以内脏而言,则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以气血而言,则气为阳,血为阴;五脏中心为阳中之阳,肺为阳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肝为阴中之阳,肾为阴中之阴等等.故《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17.脏腑分阴阳,则五脏属里,藏精气而不泻,故为阴;六腑属表,传化物而不藏,故为阳.五脏再分阴阳,则心肺居于上属阳,而心属火,主温通,为阳中之阳;肺属金,主肃降,为阳中之阴.肝、脾、肾居于下属阴,而肝属木,主升发,为阴中之阳;肾属水,主闭藏,为阴中之阴;脾属土,居中焦,为阴中之至阴.
18.阴阳之间的对立,是指阴和阳的属性是相反的,主要表现于二者之间的互斗争、相互制约.如寒与热、水与火、动与静等.所以,只有相反的的事物和现象,才能区分其阴阳的属性.阴阳之间的制约,是指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之间不是静止着的相互对持,而是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阴可以制约阳,阳也可以制约阴.如寒可以制热,热也可以制寒;动可以制静,静也可以制动等等.
19.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如上与下、寒与热、明与暗、升与降等阴阳关系中,主要是因相互依赖而存在.若阴阳互根关系被破坏,变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甚则"阴阳离决,精气乃绝"而死亡.
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的关系.如阴精与阳气的关系中,阴精能促进阳气的化生,阳气又能固护阴精.主要存在着相互资助和相互促进的关系.若阴阳互用关系失常,则出现阴损与阳,阳损与阴的病理变化.
20.阴阳消长,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增长和消减的变化之中.阴阳双方在彼此消长的运动过程中保持着动态平衡.阴阳转化,是指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属阳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事物,属阴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事物.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都是阴阳运动变化的过程和形式,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阴阳消长是在阴阳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基础上表现出的量变过程,阴阳转化则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是阴阳消长的结果.
21.阴阳双方中的某一方增长而另一方消减,或某一方消减而另一方增长称之为阴阳互为消长.例如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从冬至春与夏,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这是"阳长阴消"的过程;由夏至秋与冬,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这是"阴长阳消"的过程.
22.阴阳双方中的某一方增长而另一方亦增长,或某一方消减而另一方亦消减称之为阴阳皆消皆长.例如人体生理活动中,饥饿时出现的气力不足,即是由于阴<精>不足,不能化生阳<气>而导致阳的不足,属阳随阴消的阴阳皆消变化;而补充营养物质<阴>,产生能量,增加了气力,则属阳随阴长的阴阳皆长的消长变化.
23.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产生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物极"阶段,即所谓"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阴阳转化则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正
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这里的"重"、"极"就是阴阳消长变化发展到极点而导致阴阳转化发生的条件.若没有消长的量变过程,就不会有转化的质变过程.
阴阳转化既可以表现为渐变形式,又可以表现为突变形式.一年四季之中的寒暑交替,一天之中的昼夜转化等,即属于"渐变"的形式;夏季酷热天气的骤冷和下冰雹,急性热病中由高热突然转为体温下降、四肢厥冷等,即属于"突变"的形式.
24.阴阳自和,是指阴阳双方自动维持和自动恢复其协调平衡状态的能力和趋势.阴阳自和是维持事物或现象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中医学运用阴阳自和理论来说明人体阴阳自动协调促使病势向愈和机体恢复健康的内在机制.
25.中药的性能,主要依据药物的四气、五味和升降浮沉而定.四气中的寒凉属阴,温热属阳;五味中的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升降浮沉中的升浮属阳,沉降属阴.
26.确定证候是中医学诊断疾病的核心,而辨别阴证、阳证又是诊断疾病的重要原则,在临床诊断疾病中具有重要意义.如八纲辨证中,表证、热证、实证属阳;里证、寒证、虚证属阴.在脏腑辨证中,脏腑精气阴阳失调无外乎阴阳两大类.总之,只有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
27."春夏养阳,秋冬养阴"是养生防病的一条重要原则.临床根据这一原则,对"能夏不能冬"的阳虚阴盛体质者,夏用温热之药预培其阳,则冬季不易发病;对"能冬不能夏"的阴虚阳亢体质者,冬用凉润之品预养其阴,则夏季不易发病.此即所谓"冬病夏治"、"夏病冬养"之法.
28.五行学说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与其相互关系的一种古代哲学思想,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其基本观点是: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所构成的,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
29.五行的特性是:木曰曲直,火曰炎上,土爰稼穑,金曰从革,水曰润下.
30.取象比类法是事物和现象的五行归类方法中的一种."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事物或现象的某一特征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木;与水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水;其他以此类推.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东方,与木升发
特性相类似,故东方归属于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特性相类似,故南方归属于火;日落于西方,与金之沉降相类似,故西方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之特性相类似,故北方归属于水;中原地带土地肥沃,万物繁茂,与土之特性相类似,故中央归属于土.
31.推演络绎法是事物和现象五行归类方法中的一种.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归属,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从而确定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例如,已知肝属木,由于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因此可推演络绎胆、筋、爪、目皆属于木.同理,心属火,则小肠、脉、面、舌与心有关,故亦属于火等等.
32.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存在着"克我"和"我克"的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
33.五行相乘,是指五中一行对其所胜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火,金乘木.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行过度克制,如"木旺乘土";二是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行的过度克制,如"土虚木乘".
34.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五行相侮的次序是相克的反向,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有二:一是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反受到它的反向克制,如"木亢侮金";二是某一行过于虚弱,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被其"反克",如"土虚水侮".
35.母病与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与其子行,导致其母子两行皆异常.母病与子的一般规律是:母脏虚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如: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导致木亦虚弱,终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36.子病与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与母的一般规律有两种: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结果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火旺导致木亢,终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称为"子盗母气".如木不足导致水枯,终至木水皆不足.
37.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则是:补母和泻子,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主要有:滋水涵木法、益火补土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四种.
38.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则是:抑强和扶弱.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扶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