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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知识题库答案
大小:521.82KB 27页 发布时间: 2024-03-01 11:44:10 8.22k 7.81k

37.制定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原则指哪2条?

答:①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

②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

38.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置?

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9.为拥有一支稳定、积极、过硬、创新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请说出这两个方面工作。

答:一方面,要稳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改善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对农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0.保护野生植物生存环境,是保护野生植物的关键措施。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答:建立自然保护区或保护点。

41.在森林经营活动中应采取哪些预防森林病虫害发生的措施。

答:①植树造林应适地适树,倡导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按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

②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③严禁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④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进行抚育管理,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林木,

⑤有计划地实行封山育林,改变单纯林生态环境,

⑥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

⑦采伐后的林木应当及时运出伐区并清理现场。

42.林业政策是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有关林业的大政方针。林业法律法规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规章等。请阐述两者的差异,以及你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答:林业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都属上层建筑,都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并为社会经济基础和人民利益服务。两者都以我国林业建设现状和客观规律为依据,其根本任务都是为了保护森林和发展林业。但两者也有所不同。其一是制定主体不同。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主体只能是具有立法权力的国家机关,而林业政策的制定,除国家机关外,还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其二,表现形式不同。林业政策可以用决定、指示、通告等多种形式,林业法律则采用主席令,国务院令等特定形式。其三,实施方式不同。林业政策以导向性为主,林业法律法规则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其四,内容广泛不同。林业政策内容比林业法律、法规的内容更为广泛,而林业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仅在林业政策范围内。其五,稳定性程度不同。同林业政策相比,林业法律通过立法程序上升到法律层面,有更强的稳定性。

43.背景材料:2006年3月1日中午,李甲在责任田上放火烧除田埂草,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不慎火苗引发附近山林着火,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经核实,过火森林面积251.2公顷,烧毁松类中、幼林12311株,面积125.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36200元。经审理,李甲因故意放火烧山,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行5年。

根据以上背景材料,请对案情作一评析。

答:本案主要涉及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危害森林资源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指由于过失原因引起火灾,使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行为人为了清除责任田上的田埂草,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在防火期间,放火烧田埂草,对特定的田埂草具有烧毁的故意,但对附近的山林不具有烧毁的故意,因此,不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放火罪。

但是,行为人在防火期间放火烧田埂草,本应预见到自己行为可能引起森林火灾,却心存侥幸心理,致使森林火灾发生,造成烧毁松类中幼林12311株,过火森林面积215.2公顷的损失,构成失火罪的构成要素,构成失火罪。

44.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家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国家为什么还要制定《行政诉讼法》,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提起行政诉讼?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林业行政诉讼,实质是允许“民”告“官”,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目的是运用国家审判权监督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损害。这样做,既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合法性,又维护了林业执法主体的权威性。

4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五大原则是什么?

答:一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对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必须采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且做到每个家庭及成员都享有承包经营的权利。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户承包经营时,要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份额,切实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山”,突出“均”字,确保“人人有份”。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重点是要统筹个人、集体两方面的利益,处理好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关系。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利益,坚持让权于民、让利于民,确保农民在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上得“大头”。同时,要兼顾集体的利益,集体可以保留少量林地,也可以收取少量林地使用费,还可以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多渠道盘活各种林业资源,来分享林业发展的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既要确保农民得实惠,又要确保生态受保护,不能以资源的过量消耗为代价,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三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要尊重农民的创新精神,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的形式和内容。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更多地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让农民明白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使农民对改革的方案、过程、结果满意。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把改不改、何时改、怎样改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发挥民智、符合民心、表达民意、决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强迫命令、强制推行。

四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标准有序。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程序要与法律保持一致,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扎实到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同意,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同时,要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对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标准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标准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流转的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集体林地,要认真研究、认真解决,可以采取期权分山、利益调整等方法,合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要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决不能强求一律,搞“一个模子”。要尊重客观,注重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做外表文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防止追求速度而无视质量,影响改革成效。

46.森林是荒漠化的克星,具有防风固沙的作用,请你至少从3个方面,表达一下森林防风固沙作用,并举例说明。

①森林是风的强大障碍,能把大风分散成小股气流,并改变它的方向。

②森林能降低风速。一条10米高的林带,在其背风面的150米范围内,风力平均降低50%以上,250米范围内,降低30%以上,这样,就减少风对土壤剥蚀和对农作物的危害。

③风速降低还减少冷空气的对流和输送,调节气温。

④森林还阻截和固定沙丘,控制沙流,防止风沙灾害,保障农业增产。

47.林业工作站是林业生产经营和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单位,在我国林业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

①林业工作站是整个林业工作的基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林业站是林业生产经营和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整个林业工作的基石,是做好各项林业工作的基础保障。林业建设的实践证明,但凡林业站健全且职能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各项工作落实得好,林业发展就比较快;反之,工作就比较被动,发展就比较慢。因此,要紧紧抓住这一基石不动摇,切实把林业工作做好;

②林业工作站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上有千条线,下穿一根针。”林业方针政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产任务,科技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各方面工作,都要通过林业站,落实到村、到户、到山头地块,最终要通过林业站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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