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大连——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第四交易日
铜——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铝——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天胶——上海——合约交割月的15日——交割16-20日
新上市的有郑棉、连玉米、沪燃料油等。
第五章: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一、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
保证金制度、每日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与持仓限额相联系)、
实物交割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按20%计提)、信息披露制度。
二、保证金的概念
1、保证金比例(一般5%-10%):
2、结算准备金——预先准备的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确保合约履行的已被合同占用的保证金
4、会员、客户保证金形式——标准仓单、允许的其它抵押品、现金
三、调整保证金的条件:
a)对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时段规定不同的保证金比率
大连:从交割前一个月第一交易日起,每天递增5%交割月第5个交易日50%
上海: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0%,每5天递增5%,直至20%,铜、铝保值均为5%不变。天胶,投机保值一样。
郑州:交割前1月上旬5%,中旬10%,下旬20%,交割月30%。
(一般月份:是指交割月前一个月之前的月份)
b)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比率
郑麦:—5%—40—8%—50—9%—60万手—10%—
大豆:—5%—30—8%—35—9%—40万手—10%—
上海:-5%-12万手-7%-14万手-9%-16万手-10%
c)出现涨跌停板时,调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当某合约出现涨跌停板时,当某合约连续3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幅之和达到合约规定的最大涨幅的2倍时调高保金比例。
·当某合约交易出现异常,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条件时,就高不就低。
四、何谓每日结算制度:
又称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交易结束,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五、何谓标准仓单: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物卖方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有效。标准仓单采用记名方式。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标准仓单的生成通常需要经过入库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和注册等环节。
六、强行平仓的几种情形:
a)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b)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c)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d)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七、期货交易完整流程:
开户、下单(书面、电话、网上)、竞价、结算、交割
八、撮合成交价产生方式:
开盘价和收盘价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产生,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