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子的评估费和执行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评估费
如果房产总价值在100万以下,则收取千分之五的评估费用。例如,房子总价50万元,那么需要支付的评估费=50万*0.5%=2500元。
如果房产总价值超过100万,那么超出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来收费。比如一个150万的房子,它的评估费就是前一百万的千分之五加上超出部分的千分之三,即100万乘以0.5%再加上50万乘以0.3%,合计为8000元。
另外请注意,《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来决定费用的支付方。因此,一般来说评估费应由申请人预交。
二、执行费
法院拍卖房产的执行费则是分段累进计费制,具体如下:
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以此类推,直至最高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