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人,那些事。
初一初二被岁月磨平了棱角,我苦苦搜寻,只捡到一些班驳的碎片,无法拼凑整齐。
我的青春,走失在十三四岁。
所有与年华有关的记忆,充斥着我十五岁的天空,那个令人迷离的初三。
记得刚进入初三的那段日子,大家彼此陌生,我喜欢那种微妙的神秘感与距离美。
那时侯,生活并无多大变化,如往日一般灿烂。
我依旧喜欢奔跑,喜欢仰头看蓝蓝的天,喜欢对人露出淡淡的笑容,喜欢静静地坐着看窗外发呆,喜欢一个人在教室里安静地写作业,喜欢躺在床上捧一本小说直到深夜。
我沉醉在自己的小情小调里,我很满足。
第一次月考是在十月份,尽管那次我取得了第一名骄人的成绩,但一切,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全变了。
生活的主色调变成了灰色,惨淡的灰色,激不起心中的任何波澜,单调得近乎乏味。
于是,好多人都习惯性的去麻木。
我习惯了用淡漠的微笑去敷衍身边的事物,习惯了做永远也做不完的习题,习惯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寂寞,习惯了课堂上揉着惺忪的睡眼听老师讲课课后埋在桌上疯狂地抄练习答案,习惯了看某些男孩子无聊乏味的字条和某些女孩子或是敬慕或是嫉妒的目光。
生活每天周而复始,周而复始的是惨淡的灰色,我很厌倦。
丢丢和柯柯总说,他们给了我多大多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他们我会怎么样怎么样。
如果初三我和他们没有遇见。
或许我连生活中那一抹灰色的底色都找不到,取而代之的是空洞的黑,我在长夜中苦苦摸索,颓唐地走那条不明方向的路。
又或者我一直都做一个安静冷漠的乖孩子,勤奋学习,刻苦认真,心无杂念,用优异的成绩换取了父母脸上骄傲的神色。
可是,爱因斯坦说,以上第一句话假设不成立,所以以下推理通通错误。
我既不颓唐也没能让父母骄傲。
我只是能真切地感受到他俩给我的影响,但是无法言表。
我一直很怀念坐在教室里的那种感觉,好象一家人,整个空间洋溢着芬芳,散发着温馨,暖到人的心窝里,让人幸福得想掉泪。
说到底,初三还是结束了。
不管是否愿意,是否甘心,我们终究走完了这段路程。
再见了,初三。
再见了,我那心中抹不去的印记。
初中优秀作文800字摘抄励志3
原来我都是准初三了。
尽管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我好像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
依旧在自己新买的精致本子上写上初二十二班,在别人问我读初几的时候脱口而出的是初二。
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不适应,就如同升初一的时候,无法很快接受自己已经不再是六年级的小孩了。
可是现在,我都初三了。
从小学到现在的我已是日新月异。
一步步的成长让我蜕下了一层层老化而又坚硬的皮囊,它们被我留在了原地。
于是在我行走的过程中,我又长出了新的模样。
小学一到五年级的我喜欢用自动笔,因为使用很简便,并且小学的我是万分爱护课本。
所以单纯的觉得写错字了可以擦掉不用把书弄的很脏。
六年级到初一的我喜欢用0。
38的水笔,因为写出的字清秀好看并且细细的,看起来很是舒服。
初二的我写日记却喜欢用铅笔,大概是逐渐明白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一切都会像铅笔印一样随着无情的时光老人的离去渐渐淡化消失。
现在的我却在上过一次书法课之后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用钢笔,它虽然握在手心时感到沉重,但是笔尖蹭过纸张的感觉那么好,而且从来不需要换芯,只需要吸点墨水,像是一种坚忍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