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做到真抓、真管、真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通过严惩严处,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总结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集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9月份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落实
一是为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站特成立以站领导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各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行动”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全站的“百日行动”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站综合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并于9月2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开展主要任务。
二是结合站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制定了《x收费站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人和具体责任人,为我站“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百日行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按照既定方案,深入开展“百日行动”
一是站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安全“体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了有效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了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的工作机制。
二是按照“日,周,月,季,年”的时间节点,建立起从一线员工到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重点排查所辖区域、安全设施、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风险和隐患治理,对站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进行排查维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9月份我站开展周查3次,目前无任何隐患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按照“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继续做好我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及“百日行动”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我站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全力提升收费运营管理工作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为新中国成立_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氛围。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总结7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根据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在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
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
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总结8
一、突出抓好第二次“清剿火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