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旬组织对机电运输专业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实施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保证重大安全风险整改资金落实到位。
3.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七)经营副矿长职责
1.对矿井各专业梳理排查的安全风险问题涉及整改所需资金、材料、物资投入的购置供应效果工作负责。
2.负责物资供应、管理创新、经营管理方面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排查梳理分管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并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八)纪委职责
负责井上下治安保卫、纪检监察管理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九)采掘副总职责
协助生产副矿长做好采掘系统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十)机电副总职责
协助机电副矿长做好机电运输系统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十一)通风副总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方面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重点做好瓦斯管理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十二)地测副总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方面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十三)各单位职责
1.根据科室自身分管具体业务,配合分管矿领导,相关生产单位参与,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2.分系统分专业配合“1+4”专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人,进行专项安全辨识评估,编制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运用辨识评估结果,体现在相对应的文件资料中。
3.分系统分专业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最终汇总至安检科,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4.分系统分专业建立风险点台账、安全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价表,最终汇总至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梳理编制成册。
5.分系统分专业以定期检查、现场检查、公告警示相结合的模式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逐步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建档留存各种记录。
6.安检科牵头,各系统科室、区队配合,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管理体系,并由综合办办牵头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档留存培训资料。
7.各体系组之间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做好沟通交流,共同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
8.各基层区队抓好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并重点配合系统科室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做好本单位管控措施落实和本单位负责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警示设施牌板的管理。
(十四)施工区队职责
在执行各专业制定的相关安全风险管控方案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具备可操作性或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停止作业,并反馈至专业主管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防控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十五)施工班组职责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在认真执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基础上,实施过程检验,效果反馈。
(十六)固定岗位人员职责
1.施工现场作业时严格遵章守纪,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
2.严格执行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在作业过程中,通过反馈发现问题,完善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内容和管控措施。
四、实施办法
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的要求,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管控和保障措施落实等工作。其中安全风险的辨识即对矿井风险点内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取“经验对照分析法”;安全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矩阵分析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安全风险的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根据风险的分级,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五、“1+4”模式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实施要求
(一)专项辨识评估
1.辨识评估时间:每年年底布置下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前;
2.辨识评估人员:矿长以及各分管矿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
3.辨识评估的重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
4.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由矿长组织,分管矿领导参与,安检科牵头负责,各系统科室分系统辨识评估,建立本系统安全风险清单和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最终汇总在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编制矿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形成矿井总的安全风险清单和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5.各系统科室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确定本系统下一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本系统下一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辨识评估
专项辨识评估分四种情况,只要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必须开展1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