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随时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6、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7、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4、工作票的作用
1、明确组织、落实责任。2、提出工作任务,制定安全措施。3、划定工作范围,确定工作时间。
35、如何正确履行工作票程序
1、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检修项目及使用何种工作票。2、确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3、根据工作任务、工作环境、作业行为、人员状况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
4、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方式提出保证检修过程中人身、设备安全的各项措施。
5、填写工作票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6、认真履行工作票签发手续,严禁代签或签发空白工作票。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
7、工作负责人持票到现场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8、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逐一实施和补充。
9、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到现场共同确认安全措施,办理许可工作手续
10、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
11、工作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换工作负责人或延长工作时间应该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12、检修工作结束如果需要试验,应该将工作票压回并记录在工作票上。
13、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点检员共同到现场验收后办理终结手续。
14、工作许可人恢复安全措施,设备恢复运行或备用。
36、不合格工作票评判标准
1、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2、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
3、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
4、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有效工作票;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6、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7、未按规定盖章;8、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9、安全措施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10、安全措施栏中,不按规定填写,而有“同左”“同上”“上述”等字样;11、用票种类不当;12、未按规定使用附页;13、无编号或编号错误;14、未按规定对应填写编号或未打“√”或未写“检修自理”;15、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16、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
17、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18、已执行安全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19、“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空白;
20、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标准。
37.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重点考虑的因素
1、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2、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3、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4、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5、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6、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的危险因素加以控制。
38、工作票改错题,(给出一张工作票,指出不对之处并改正)
3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0、电气二种票票面内容:
工作负责人、班组、工作班成员、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接收人、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负责人变更、工作票延期、检修设备试运、
设备试运后恢复、工作终结、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