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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教育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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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教育相关论文

《论公共安全与媒体责任》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已经具备理论上风险社会的所有特质,突发事件频发,公共安全屡遭破坏。媒体基于它的自身特点,尤其在风险社会情境下,它总是承载着相当的社会责任。本文拟从传媒的社会地位和功能角度入手,置于非典和汶川地震中的危机情境中,解读媒体责任,分析不同的媒体表现对社会的影响,进而归纳理性的大众传媒对于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风险社会公共安全媒体责任和谐社会

(一)认识风险社会

早在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出版了德文版的《风险社会》一书,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他认为,人类面临着诸多由社会制造、威胁其生存的各种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风险的制造者往往以整个社会的风险为代价,单纯维护自己的利益。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财富分配不均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是人类又开始面对新出现的技术性风险,比如核产品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生态灾难风险等等。在发达的现代社会情境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

(二)公共安全与媒体责任

风险社会情境下的突发事件,由于它的突发性和破坏性,往往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引起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媒体的新闻报道方面,有时候是迫于有关方面的压力,有时候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上表现得小心翼翼,唯恐在昭示真相后引起人心恐慌,进一步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很多时候,面对突发事件,往往会出现主流媒体集体失语的尴尬局面。尤其在一些带有重大影响力的突发事件下,当海外媒体的报道和民间小道消息出现后,我们的媒体才被动地站出来澄清事实、向公众妥协。长此以往,在危及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来临时,媒体总是站在旁观者的行列,其公信力大打折扣,没有组织出来揭示真相,引发更深的社会矛盾。

新闻传媒应当及时、准确、充分地提供新闻信息,消除人们对于欲知而未知的新闻信息的不确定性,削减社会上的信息不对称。当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出现时,媒体应该及时站出来,向公众解释真相,用权威消息让谣言不攻自破。尤其在中国,信息不对称是一种传统的诟病,媒体如果在突发事件中缺位、失职,那将是广大公众的不幸。

(三)非典中消极的媒体

2003年春节前后广东省发生的“非典”事件,一开始,由于有关部门担心会产生不良后果,不允许公开报道,媒体处于集体“失语”状态。结果各种流言借助手机、网络、电话等方式四处传播,造成了群众的恐慌,也给政府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其实非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真实的疫情被民间小道消息渲染,引发了社会的恐慌心理。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当我们遭遇疾病的袭击时,媒体对真相的掩盖,形成了强烈的恐慌情绪,谣言也因此而起。这必然影响到我们正常的社会生活,因此我们的媒体对此事应正常报道,客观报道,不宜退缩逃避。

公众真正恐惧的往往是不确定的、无法知晓的事情,尤其是灾难面前。在难以知道和渴望知道的挣扎中,越恐惧,获得信息的渴望就越强烈,因为对公众来说,他们必须清楚自己在风险中是安全的,越无法获得信息就越没有安全感,千方百计地寻找信息,这种时候传言有了生存的土壤,他们也宁愿相信谣言。我们没有资格要求恐慌是理性的,唯一消除恐慌和非理性的办法就是媒体的自由报道公开公众关心的所有信息。

面对灾难,大众传媒理应充当保障社会安定、和民心稳定的“稳压器”,是调适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协调器”,如何发挥好这个作用,当风险来袭时,要告之以公众实情,消除公众心理不适应产生的恐慌,事实证明,告知公众以实情比紧捂灾情更能起到维护社会安定的效果。

(四)汶川地震中媒体的出色表现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历史罕见的8.0级大地震。作为具有特殊社会地位的新闻媒体,无法避免地要经受这场灾难的考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记者在第一时间赶赴地震灾区进行现场报道,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灾情,发布权威消息及时澄清谣言,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和恐慌,为抗震救灾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1.网络媒体反应快、更新快

汶川地震发生后,网络媒体表现尤为突出,报道之及时、反应之迅速、内容之丰富,再一次证明了网路媒体的成长。新浪、腾讯等综合性门户网站发挥特长,运用多平台、多媒体优势动员灾区网民在博客、论坛、贴吧中发布图片、上传视频,极大满足了公众对地震灾情的信息渴求。人们通过QQ等各种网络途径,把地震的消息瞬间传给更多的人,让人们再一次感受到了网络的魅力。

2.各媒体打破常规,反应迅速

在抗震救灾的报道中,媒体报道超常的时效性、透明度,足见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面对灾难的勇气,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自信心。地震发生后,新华社发布了有关地震的首条消息,央视的新闻也是紧随其后,并开始了全天候不间断的滚动直播。地震后第二天的《人民日报》也是整版的详尽报道,并坚持每天刊发评论员文章。媒体人打破常规,抛弃顾虑,冒着余震的威胁,活跃在灾区一线,不辱使命,用各种新闻传播手段不间断地向观众提供灾情信息,发回大量感人的现场报道,第一现场记录中国人民齐心协力抗震救灾的感人场景。

3.主动积极的态度赢得国内外好评

新闻传媒作为社会“雷达”,始终密切关注并在第一时间反映社会变迁、向社会发出预警,供有关机构与个人及时进行应激调节。]在灾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中央电视台启动24小时滚动直播,各主流媒体记者第一时间奔赴灾区,第一时间采写现场报道。中国政府和媒体迅速制定救灾对策,冷静克服大型灾难,给西方媒体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灾难前后凭借媒体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广大社会公众的敬重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4.超长时间的灾情直播,刷新直播历史记录

从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当天(5月12日)的15时20分至5月16日的19时20分,央视新闻频道直播灾情报道高达100个小时。超长时间的灾情播报,这是作为一个强势媒体对其社会责任和使命感最好的诠释,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怀。

汶川地震中媒体的表现,对于成长中的中国媒体,无疑是一次成功的跨越。

(五)危机面前,媒体该怎么做

作为公众认知世界的桥梁,监督社会的公器,报道天灾人祸,是新闻记者责无旁贷的使命。那么。在风险社会中,媒体应该怎么做呢?

一方面,做好风险预警和告知。由于在风险社会中,风险的承受主体是每个个人,传媒应当监测风险并及时向公众预告风险存在的可能,每一个社会公众也都有权利通过媒体获知与自身生活和生命息息相关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相应举措,规避和降低风险的发生,传媒的风险预警,是自身社会良知的体现和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另一方面,做好风险教育,参与风险治理。在风险来临时,传媒向公众告知风险的同时,也有责任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风险、规避风险。在风险社会情境下,传媒应授之以公众有关风险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公众正确、积极地应对风险。

可见,在风险治理的过程中,媒体应该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以积极的姿态,运用自己独有的平台,在规避和治理风险中发挥自身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德】乌尔里希.贝克著、何博闻译.《风险社会》.译林出版社.

[2]熊福生.《风险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3.

[3]薛晓源、周站超.《全球化与风险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3.

[4]段京肃、杜骏飞.《媒介素养导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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