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就会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上。在没有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行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要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装倒,后果非常严重。
2、汽车不是一刹车就停的
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过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3、不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有人总是喜欢在汽车前、后急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到”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4、文明乘车
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次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1、驾驶公路客运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扣2分。超过核定人数达20%的,处100元罚款,扣2分,每增加1人,增加罚款50元。货运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摩托车后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处50元罚款。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在于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拘役,并处罚金。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6、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该取得临时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