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4、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力量,发动和依靠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织和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武警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等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尽快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指挥部终止工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街)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六、处置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反恐怖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及时、高效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监督各反恐怖工作的落实。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反恐怖工作的领导体系,完善反恐怖工作的专门机构和落实工作职责,解决反恐怖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预案的精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预案,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指挥体系演练和实战演练。
(二)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要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爆炸、劫持、武装袭击等事件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指导和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三)情报信息建设。
要以反恐怖工作为平台,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提高对恐怖活动情报的搜索和分析处理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做到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要加大投入,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指导和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查爆、排爆和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管理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要指定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五)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六)通信管理支持。
公安部门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除完善现有的指挥系统外,应当建立和完善备用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预案启动后联络畅通。公安局平时要与武警,驻军反恐怖指挥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全天候值班制度,并与本系统下属机关建立畅通的联络体系。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度通信网络及相应的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准备,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武警和驻军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的通信保障。
(七)后勤支援与保障。
发改局、财政局应将反恐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应分别对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为反恐怖基础建设和科研开发项目及购买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有关部门还要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八)日常防范。
反恐怖工作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核和放射性物质、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反恐怖措施的落实。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恐怖主义的危害,增强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履行对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
(九)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分类预案,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部门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本总体预案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七、附则
(一)相关单位及人员通讯录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本预案编制,并报区应急委备案。
(二)各种规范性格式文本。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专项预案篇6
为确保我园的安全与稳定,避免恐怖事件的发生,努力打造幼儿园安定的教学环境,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嘉乐幼儿园安全防恐防暴工作预案》。
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防恐防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防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