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管理院、政治院、艺术院、大气院、数学院、信息院;
5月13日:化学院、教育院、生科院、资环院、工学院、核学院;
5月14日:草科院、物理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15日: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第二临床院。
体检地点:盘旋路校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萃英分院。
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于6月3日至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期间到校医院补检(盘旋路校区医院)。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按规定日程进行体检。漏检的毕业生,均由本人自费到指定的医院补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5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就业建议计划,调整就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8.6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报需要调整的建议就业计划及考取研究生毕业生名单,以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调整建议就业计划派遣方案。
9.6月12日,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建议就业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寄往各有关部、委、省、市、区,以进一步落实建议就业计划。
10.学生派遣前,向学校上交协议书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协议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保证学生按时办完离校手续。
11.各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整理汇总最终落实的建议就业计划,向校常委会汇报后,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计划下达。
(二)毕业生离校阶段
1.为了严肃纪律,学校将对毕业班的鉴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鉴定。
2.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装入档案。
3.6月18日学校审核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4.6月20日前请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校内贷款及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还款等事项,凡欠费、未还贷和未办理延期还贷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初步确定6月20日,甘肃省人事厅审核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各有关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6.6月21日召开毕业典礼。
7.6月24日至25日办理办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医学校区。
三、遗留问题处理
(一)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争取在7月10日前协商人事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审批手续。
(二)7月10日以后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能按照甘肃省人事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在9月1日之后办理报到证审批手续。
1.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2.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跨省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3.报到单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4.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在本市范围内就业,直接在生源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5.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不在本市范围内就业,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
6.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学生,必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两年内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户档关系迁回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7.已有具体单位的学生通过学校办理改派手续时,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向甘肃省人事厅缴纳违约金。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4
为做好毕业生返校、毕业手续办理及离校等各项工作,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具体要求,确保毕业工作能够安全、文明、圆满、顺利地完成,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级各班班主任
二、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6月29日—7月1日
三、毕业生具体工作安排:
①登记返校学生相关信息,发放离校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