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计价方法不够科学。目前我国大多采用通过预算来确定工程造价,即按定额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通过取费标准计算,再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
工程计价方法不够科学。当前,我国都是采用通过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也就是按定额计算直接费,按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补充,最后得到工程造价。直接费与间接费的计算依据分别是参照定额和取费标准。定额既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实物与物化劳动的消耗量,同时还包括了各项消耗指标所对应的单价,属“量价合一”的定额。
(3)工程造价管理监督不完善。建筑市场中变相竞争现象严重,诸如盲目压低工程造价、压缩工期、不按质论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一旦出现上述这些问题,极易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影响工程质量,延长工期,超过预算,降低投资效益,浪费人力和物理。同时,设计人员为抬高标准变更设计,施工时频繁变更多因设计精度和深度的不足;投资方只希望以低价招标,但是往往忽视对投标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导致出现转包行为,承包方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方式承揽工程,靠合同漏洞和监控不力来“赚钱”,造成工程造价管理的被动局面。
(4)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工程定额按管理权限和主编单位有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了市政定额,由于两部门的要求和掌握尺度不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发生矛盾,致使定额使用单位无所适从,有关主管部门难以仲裁。
3、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信息技术进行改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改良与发展。解决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出现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对工程全过程造价进行管理,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建立完善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法律意识,加快法律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制定各部门协调沟通的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具有紧密型与连贯性。设立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于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国家需分开进行管理。
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网。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各自的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工程分类、材料编码、材料分类及指标和价格都存在差异,不利于造价工作者查找信息。建立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网,统一信息采集标准,统一信息编码,统一数据库解决方案,统一口径内容,有利于建筑工程造价的发展,也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使用者查询、分析和决策提供依据与参考,便于国家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的管理与协调,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模有序化。
(3)建立工程造价网络市场操作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网上建立工程造价网络市场操作平台,模拟建材市场,开辟建材市场的电子商务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业管理网络化、自动化、电子化和信息共享是必然趋势,网络招投标也会逐渐实现,提高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科学健康发展。
4、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比当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只有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网,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与规范化,才能促进工程造价的改良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