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有其他的质因数,这个分数就能化成
有限小数;如果分母中含有2和5 以外的质因数,这个分数就不能化成有限小数。
4. 小数化成百分数:只要把小数点向右移动两位,同时在后面添上百分号。
5. 百分数化成小数:把百分数化成小数,只要把百分号去掉,同时把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
6. 分数化成百分数:通常先把分数化成小数(除不尽时,通常保留三位小数),再把小数化
成百分数。
7. 百分数化成小数:先把百分数改写成分数,能约分的要约成最简分数。
(四)数的整除
1. 把一个合数分解质因数,通常用短除法。先用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去除,一直除到商
是质数为止,再把除数和商写成连乘的形式。
2. 求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是:先用这几个数的公约数连续去除,一直除到所得的商
只有公约数1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连乘求积,这个积就是这几个数的的最大公约数。
3. 求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的方法是:先用这几个数(或其中的部分数)的公约数去除,一
直除到互质(或两两互质)为止,然后把所有的除数和商连乘求积,这个积就是这几个数
的最小公倍数。
4. 成为互质关系的两个数: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相邻的两个自然数互质;当合数不
是质数的倍数时,这个合数和这个质数互质;两个合数的公约数只有1时,这两个合数互
质。
(五)约分和通分
约分的方法:用分子和分母的公约数(1除外)去除分子、分母;通常要除到得出最简分
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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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分的方法:先求出原来的几个分数分母的最小公倍数,然后把各分数化成用这个最小公
倍数作分母的分数。
三性质和规律
(一)商不变的规律
商不变的规律:在除法里,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者同时缩小相同的倍,商不变。
(二)小数的性质
小数的性质:在小数的末尾添上零或者去掉零小数的大小不变。
(三)小数点位置的移动引起小数大小的变化
1. 小数点向右移动一位,原来的数就扩大10倍;小数点向右移动两位,原来的数就扩大
100倍;小数点向右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扩大1000倍……
2. 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两位,原来的数就缩小
100倍;小数点向左移动三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00倍……
3. 小数点向左移或者向右移位数不够时,要用“0"补足位。
(四)分数的基本性质
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都乘以或者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分数的大小不
变。
(五)分数与除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