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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领域百日攻坚开展情况汇报材料7篇
大小:23.85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07-25 18:27:56 3.56k 2.73k

3.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压力设备校验记录表。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制度落到实处,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督促供气企业加强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入户安全检查。由各镇人民政府继续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现象,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检查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三)我局将完善推广安全清单制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整改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细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全系统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领域百日攻坚开展情况汇报材料5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自入冬以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我队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各燃气企业、站点的安全进行排查,以确保了我县城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针对燃气事故具有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我队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的费玉江副大队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带领燃气股全体工作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储罐、压力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设备都在有效安全期内。特别强调各燃气企业落实好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燃气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并与各燃气企业法人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严格执法,认真检查 

我队以燃气管理股为主要排查主体。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排查: 

1.燃气企业的储罐、输气管道及其他重要设备超期未检或状况不完好的;

2、燃气企业及站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经营管制制度,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液化气销售站(点)没有报经燃气行政主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和经营的; 

5、燃气运输无准运证,燃气运输工具及其负载的槽罐设备、设施无检验合格证或过期失效的;燃气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和违章卸载的; 

6、生产经营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的; 

7、违规给废旧液化气钢瓶充气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制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和督促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整改。要求燃气企业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平时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事故应急措施及演练进行自检。 

三、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我县燃气企业通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业主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充装人员安全素质得到加强。但是排查组在深入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仍存在两个较普遍的燃气安全问题,一是对少数废旧、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二是较多钢瓶进出站不戴安全帽。针对这

些问题,排查组每次都对燃气企业负责人及站点负责人提出严厉批评,对外观陈旧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站后必须禁止上充装台充气,及时撤下送往质监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对钢瓶进出站必须戴上安全帽,绝不能马虎大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队将燃气安全知识制成展板的形式,张贴于各主要道口、街道、社区等进行宣传;将各种燃气安全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短信息,通过移动、联通公司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发给移动电话用户;通过电视、换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排查,有效的消除了燃气企业、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城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威宁”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燃气领域百日攻坚开展情况汇报材料6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汇报 

我公司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豫新建201610号)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燃气运行情况较为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精神。接到通知后,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责

任分工抓好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立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与各岗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利用便携式检漏仪等设施设备每天对所有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调压站进行检查、维护,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加大检查力度,对私改、私接等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停止供气。重点加强对道路施工路段及安装时间较长的管道的巡护,对4处交叉施工现场安排人员重点监护,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好技术交底,对管道位置进行标注,避免管道损毁。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随发现随整改,维修地上设施34处,处理违章占压1处,维修室内设施51处,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抓好燃气工程建设。针对燃气工程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公司明确现场管理责任,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总结,全力全速抓落实。成立了燃气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加强工程检查、督导、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抢险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所需。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和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抢修停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过张贴通知、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等告知用户,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用气环境。向用户介绍如何识别劣质燃气灶具和胶管,利用音箱播放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用户在开通燃气时,我公司工作人员均会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下一步,我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对管道占压进行清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运行.

燃气领域百日攻坚开展情况汇报材料7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燃气隐患,维护我县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郓综执字〔2021〕13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应急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 号)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气瓶充装、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强化了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成立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小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崔俊峰任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汤保华任副组长,李玉超、司端双、崔磊任成员,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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