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查询
首页 其他文档
2023燃气泄漏应急处置预案范文5篇
大小:24.83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2-07-30 14:24:26 17.84k 17.17k

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燃气管理处报告。

4.1.2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燃气事故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燃气事故发生后,要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燃气事故或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一般和较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等部门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2.3重大和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等单位立即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3应急处置

4.3.1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和所在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

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

处置过程中,市应急联动中心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3.2涉及人员生命救助的燃气事故救援,现场救援指挥长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

无人员伤亡或者人员生命救助结束后,现场指挥长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实施专业处置。

根据属地响应原则,由相关区视情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对属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总指挥由事发地所在区领导担任,或者由区领导确定。

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事发地所在区公安机关立即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及周边防火、防静电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根据专家意见,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5)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4人员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态扩大。

4.5信息发布

4.5.1一般、较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或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

4.5.2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供发布口径。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责任单位、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保险理赔及现场清理、设施修复等善后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核实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强化燃气事故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积极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

6.2交通运输保障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16 - 2024 经验本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7888号-1 客服QQ:239313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