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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8篇
大小:26.2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09-07 16:23:59 7.39k 6.86k

最近各地的疫情形势十分紧张,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22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2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1

根据《⾃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调整xx市⼈员流动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27号)要求,为全⾯恢复我市经济社会⽣活秩序,加快复⼯复产,现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对有⽥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林县、西林县等6个县旅居史的⼈员,尚在健康管理的,对其进⾏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可解除管理。

⼆、对有右江区、⽥阳区、隆林各族⾃治县、平果市等4个县(市、区)旅居史的⼈员还在健康管理的,对其进⾏2次(间隔24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可解除管理。

三、对有xx市德保县、靖西市2个县(市)旅居史的⼈员,尚在健康管理的,仍按《⾃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有xx市德保县等地旅居史⼈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19 号)要求执⾏。

四、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执⾏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

五、全市互联⽹上⽹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员密集的⽂化营业场所在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恢复营业。

六、全市各旅⾏社、景区、景点暂停接待从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本⼟疫情的省(区、市)前来的旅客或团队。养⽼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机构实⾏全封闭管理。

七、⽕车站、汽车站、电影院、剧院、艺术展馆、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吧、宾馆、酒店、饭店、超市、市场、商场、餐厅、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继续严格执⾏扫码、测温、戴⼝罩措施,宾馆、酒店、民宿等做好⼊住⼈员登记报告和健康状况监测。

2022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2

当前,国内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态势。xx期间,全县⼈流、车流、物流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根据省应对肺炎疫情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关于印发<2022年xx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肺炎疫情防控⼯作⽅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xx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肺炎疫情防控⼯作措施>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相关⽂件精神和各级政府安排部署,为指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科学精准做好xx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作,制定本措施。

⼀、减少旅客聚集

1.强化站场疏导。加强旅客引导,⿎励分散、分区、分时段候乘,避免旅客在站内过度聚集;优化站内组织,增配⾃动检票机、安检仪、门架式测温仪,提升进站和安检效率;减少交叉接触,发展定制客运,拓展预售客票和联⽹售票范围,推⼴电⼦客票、扫码进站等“⽆接触”售检票措施。

2.优化运输组织。结合客流流量、流向和疫情防控形势,完善运输组织⽅案,强化运输供给,优化运⼒调配,提⾼疏运能⼒。采取滚动发班、加密班次、延长车站发(收)班时间、多线运⾏等措施,提升客运周转效率。

3.确保运⾏通畅。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客运场站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强化城区道路和国、省、县⼲线等进出城通道的衔接,落实客运车辆通⾏公交车道措施,提升车辆通⾏效率。

⼆、强化客运防疫

按照最新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具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全⾯落实⼈员、场站和车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强化⼈员防护。⼀线⼯作⼈员、驾驶员和乘客等三类⼈员严格执⾏全程佩戴⼝罩措施,⾼风险岗位⼈员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护镜和⼿套。

2.强化场站防控。重点做到“四个⼀律不得”,即:未开展体温检测(或体温检测异常)的旅客、未进⾏健康码查验(或健康码异常)的旅客、未进⾏消毒的车辆,⼀律不得进站,同时为⽆法运⽤智能技术的⽼年⼈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严格执⾏客运车辆“七不出站”规定,驾乘⼈员未全员佩戴⼝罩的客运车辆,⼀律不得出站。同时,场站内⼈员密集区域要持续通风,乘客接触设备要加密消毒频次;站场⼴播、宣传栏要持续宣传,强化旅客防护意识。

3.强化车辆管控。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趟次消毒、乘客信息登记“发车前两项制度”;严格执⾏驾乘⼈员全程佩戴⼝罩、严禁途中上下客、车辆每4⼩时通风10分钟,以及车辆途中停靠休息、就餐后司乘⼈员体温再检测等“运⾏途中四项措施”;严格执⾏车辆到达终到地后乘客信息移交终到地客运站、载客返程后车辆清洁消毒和趟次维护保养等“到达(返程)两项规范”。

三、严格冷链物流、集装箱货物防控

按照《公路、⽔路进⼝冷链⾷品物流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进⼝⾼风险⾮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案》,全⾯加强⼈员防护、装备消毒和联合查验,确保运输环节安全可控。

1.严格⼈员防护。严格落实冷链⾷品运输和进⼝集装箱货物⼀线⼯作⼈员的安全防护举措,切实做好健康登记和监测,按要求进⾏核酸检测,加⼤监督管理⼒度。

2.严格装备消毒。督促从事进⼝冷链⾷品、进⼝集装箱运输的车辆采集环境样本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严格消毒,确保运输载体和运输环境安全。

3.严格联合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冷链⾷品运输车辆联合检查⾏动的通知》(川交函〔20xx〕593号)精神,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置联合检查点,查验冷链⾷品运输车辆“三证明⼀报告”,严厉打击⾛私和⾮法营运⾏为。配合检查进⼝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4.严格应急处置。冷链⾷品运输环节检出核酸阳性,应及时快速启动预案,第⼀时间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作。

四、加强⽔上运输防控

全⾯掌握船舶驾驶⼈员及从业⼈员健康状况,确保船员适任;全⾯检查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确保船舶合格;全⾯落实码头、船舶消毒,⼈员佩戴⼝罩、体温监测等措施,确保防疫措施到位。

五、加强在建项⽬防控

1.加强现场管理。加强施⼯现场防控,加强对⼯地、项⽬驻地的出⼊⼝管理,安排专⼈值守,做到⼈员进出均佩戴⼝罩、测量体温、规范登记。

2.加强⽣活区防控。做好春节期间疫情值班值守,安排施⼯⼈员有序流动,做好员⼯宿舍、⾷堂等⼈员密集区域的消毒、通风⼯作。

3.加强返岗信息排查。全⾯梳理近期从中、⾼风险地区返岗⼈员,按要求实施隔离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问题⽅可进场施⼯。

六、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1.确保公路畅通。坚持“⼀断三不断”原则,统筹做好重要⽣活物资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合理设置卡点,并履⾏批复程序,不得擅⾃设卡阻断公路。

2.确保应急运输畅通。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加强与⾼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对接,执⾏“三不⼀优先”政策,保障其优先便捷通⾏。

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按照《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或操作⼿册,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1.做好⼀级响应准备。按最坏情况、最周全应对进⾏准备,⼀旦启动⼀级响应,2⼩时内,交通运输应急⼈员、设备、物资全⾯到位。

2.做好多点散发准备。如本县出现中风险区,分类升级如下措施:客运站渠化专⽤通道,物理分开中风险区旅客与其他旅客;科学规范设置留观区,保证其位置独⽴、远离⼈群、物资齐全;加密站场内消毒频次,由1天⼀次升级为每4⼩时⼀次。途经中风险区的城市公交实施越次消毒、全程通风。从中风险区到低风险区的客运班车,按核定座位数的50%严格控制客座率,并在最后⼀排设留观区。对于外地中风险区来我县的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要设置相对独⽴的专⽤下客停车区,乘客全⾯登记信息后⽅可离开,车辆按要求进⾏消毒处理,驾驶员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遇疑似感染旅客,第⼀时间将旅客送车站留观室,并向辖区内疾控部门报告,按要求做好⼈员移交,全⼒配合开展流⾏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医学观察、途径通道和留观室消毒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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