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错峰⾼峰准备。针对xx期间可能出现⾬雪冰冻、⼤雾等极端天⽓,提前做好路⽹运⾏调度应急准备,重点完
善“警车开道、客车编队、限速运⾏”的应急预案,⼀旦客流积压,⽴即启动,迅速分流。
⼋、做好疫情防控保障
1.提⾼政治站位。坚持以⼈民为中⼼,压紧压实“四⽅责任”,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和“五有三严”,统筹做好xx及交通运
输“外防输⼊、内防反弹”及⼈、物、环境同防各项⼯作。
2.抓好安全⽣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落实“冬安六条”,盯紧看牢道路运输“两客⼀危”等重点车辆,强化⽔上交通“六不发航”等制度执⾏,全⾯做好冰雪路段及事故易发路段管理。
3.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即查即补”专项⾏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过细检查,逐⼀销号。对省、市、县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虚假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消极应付、流于形式的,将严肃问责。
2022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3
根据《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作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分区分类标准,我县属于⽆现症病例区。为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作要求,坚持“严防输⼊、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作措施。
⼀、医疗救治与防控
1.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作预案,确保卫⽣应急⼯作机制顺畅⾼效。做好医疗机构⼈员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业务培训。
2.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监测⼯作,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和报告,全⼒做好对发热病⼈的监测和回访服务⼯作;辖区内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室和药店对⼀般感冒患者严格进⾏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病⼈⼀律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转介⾄县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进⼀步完善隔离救治定点医院,建⽴病例转运机制,继续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4.加强对确诊/疑似病⼈、⼀线医护⼈员、被隔离家庭的关怀慰问和⼼理疏导,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产⽣活问题。
⼆、信息告知
5.采取多种途径向公众就诊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患者到社区卫⽣服务中⼼、镇卫⽣院(分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每⽇依法本县防疫信息,提⽰出⾏、旅⾏风险。
7.建⽴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三、交通卫⽣检疫
8.继续开展兴华客运站、⽕车北站卫⽣检疫⼯作,设⽴交通检疫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员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全⾯排查;对通⾏车辆上所有⼈员开展“⼀查⼀测两问”,即查⾝份证,测体温,问出⾏轨迹、问居住史,实⾏⼀⼈⼀登记,确保信息完整,严防疫情输⼊。暂停往来省内社区爆发区、局部流⾏区和外省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9.继续加强交通卡⼝设置和检测⼯作。⾼速公路境内出⼊⼝,国、省⼲道及县道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9处交通检疫站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检疫站点坚持“每车必查、每⼈必检”的原则均实⾏全天24⼩时值守。⾼速路出⼊⼝检测点严格实⾏“⼀检多认”,对持有省交通运输厅统⼀制发的“今⽇体温已测”标识车辆免检放⾏。交通检疫站点对通⾏车辆上所有⼈员均进⾏体温检测;对市外车辆开展“始发地、⽬的地、是否有与湖北籍和确诊、疑似病例⼈员接触史”等询问⼯作;对省外车辆驾驶员做好详细登记。
10.保障邮件快递“最后⼀公⾥”投递顺畅。各⼩区要设置快件箱或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快递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罩后⽅可进⼊指定区域收派件。
四、⼈员排查和⼈群聚集限制
11.对返乡回流⼈员和旅游、务⼯、经商等⼈员,采取⽹格化管理⽅式,进⾏全⾯排查和信息登记,由社区、村社通知其尽量减少与他⼈接触,⾃我监测体温及⾝体状况。
12.对来⾃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上述⼈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落实责任⼈和健康监测制度。
13.继续停⽌群体性聚餐(含农村⾃办群体性宴席),严禁扎堆聚会、聚餐娱乐、⾛亲串友等⼈群聚集活动。继续停⽌⼤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乐会、⽂艺演出、⼤型体育赛事、庙会、集中赶场、展览、展销、展会和⼈才招聘会等。
14.⿎励使⽤⼤数据、⼈⼯智能、⽆⼈机等科技⼿段,排查掌握⼈员轨迹、进⾏⾝份识别和体温测量等。
五、公共卫⽣和健康教育
15.⼤⼒开展爱国卫⽣运动。按照国卫创建⽚区责任,各镇(街道)及⼆⼗五⽚区开展⽇常疫情防控巡查和督改⼯作。全⼒推进“六镇联创国家卫⽣乡镇”,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扫除”,加⼤环境卫⽣专项整治⼒度,特别要严格对⼈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进⾏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疾病传播。
16.加强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提⽰和就医指南,开展肺炎等传染病全民防控知识宣传,⼴泛深⼊发动群众参与防控⼯作,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规范防控⾏为,做好个⼈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引导群众尽量不去疫情较重地区。
六、应急物资保障
17.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充分做好医⽤器械、防护⽤品以及粮油等应急物资和民⽣物资的储备⼯作。加强对民⽣物资重点品种供应量的监测,保障物流渠道畅通。
18.全县实⾏应急物资统⼀调配,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交通卡点、村(社区)、监管执法等⼀线⼈员。
19.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活物资运输“绿⾊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
七、经济运⾏
20.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健康、确保安全⽣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快组织企业⾃⾏复⼯复产,尽早恢复正常⽣产经营,保证本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的运⾏。
21.酒店(内设茶座、健⾝房、洗浴按摩等除外)、购物中⼼、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理发等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员体温监测、出⼊佩戴⼝罩等措施后⽅可营业。使⽤空调的场所,应符合《肺炎流⾏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提倡预约服务,服务场所不设置等候区,严禁聚集扎堆。
22.协调防护物资、⼟地、资⾦、⽤⼯和⽔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尽早开⼯复⼯。
23.暂不举⾏现场开⼯仪式、签约仪式等投资促进活动。
24.强化落实⽤⼯单位(企业、个体户等)对外来务⼯⼈员排查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励优先使⽤县内员⼯,确需使⽤市外⼈员的,需严格执⾏向镇(街道)报备,提供《外出务⼯⼈员健康申报证明》,接受镇(街道)管理。